关于申请国家基金委与以色列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谭树成发布时间:2018-11-13浏览次数:260

有关院部: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以色列科学基金会(ISF)于200710月签署的合作备忘录和之后达成的合作共识,2019年双方将共同资助合作研究项目,支持两国科学家开展实质性的创新研究与合作。

1、资助领域及说明

数学(申请代码:A01

物理(申请代码:A03A04A05

化学(申请代码:B01B02B03B04B05B06B07B08

地球科学(申请代码:D01D02D03D04D05D06D07

纳米科技(申请代码:E01E02E03E05E06

计算机科学(申请代码:F02

中方申请人请根据以上合作领域选择一项申请代码填写,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2、资助年限

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2019年批准项目的执行期为2019101日至2022930日。

3、资助经费及说明

2019年将资助的合作研究项目数量为35项左右,NSFC对每个项目提供直接费用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的经费资助(请注意:直接费用大于200万元将不予受理),其中包括研究经费和合作交流经费等。ISF向以方科学家提供对等的资助经费。

现将《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以色列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予以转发,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提前告知科技处,并按照指南要求尽快撰写申请材料。

我校受理截止日期:20181224日。

联系电话:86981837

Emailtsc1980@upc.edu.cn

附件: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以色列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科技处

2018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