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院部: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瑞典研究理事会(VR)双边合作协议, 2018年双方将共同资助中瑞合作研究项目,以促进两国科学家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一、项目说明
1. 资助领域
•Renewable energy(可再生能源)(申请代码1须选择E06或者E07):
High quality basic research for efficient and environmentally adapted renewable production, efficient utilization of electricity or fuel. (关于高效、环保的可再生生产,电能或燃料有效利用的高质量基础研究)
•Biotechnology(生物技术)(申请代码1须选择C06):
High quality biotechnological research that aims to develop new technologies or products for research, industry, agriculture and clinic.(旨在为科研、工业、农业和临床开发新技术或产品的高质量生物技术研究)
中方申请人需根据以上合作领域选择一项申请代码填写,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2. 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每项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等。
3. 项目执行期 3年(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申请人应按管理办法要求提交项目进展报告,项目执行期结束后应提交结题报告。
4. 资助项目 至多10个。
二、申请资格
1. 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 合作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3. 瑞典合作者应符合VR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VR提交申请。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4. 更多关于申请资格的说明请见《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中瑞(NSFC-VR)合作研究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1.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2. 上年度获得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3. 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计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总数限3项的范围(参与承担或者参与申请的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除外)。
4. 《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
现将《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瑞典研究理事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予以转发,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按照指南要求撰写申请材料。
我校受理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16日
联系电话:86981837
Email:tsc1980@upc.edu.cn
附件: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瑞典研究理事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科技处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