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山东省第七届齐鲁巾帼发明家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中国石油大学发布时间:2014-01-08浏览次数:109

关于开展山东省第七届齐鲁巾帼发明家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院部、有关科研单位:

为加速实施十八大提出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鼓励全省广大女性人才在科学发明、成果转化和技术普及等方面的创新热情,展示科技创新中巾帼风采,推动全省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省知识产权局、省妇联与山东发明协会决定联合开展山东省第七届齐鲁巾帼发明家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届评选活动由省知识产权局、省妇联和山东发明协会联合组成评委会负责评选工作。评委会下设评选办公室,负责本届巾帼发明家评选的日常工作,评选办公室设在省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处。

二、奖项设置

本届评选活动设齐鲁巾帼发明家10名,优秀奖若干名。

三、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进步,爱岗敬业、奋发有为、乐于奉献。

2、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优秀的科学品质以及较强的发明创造能力和水平。

3、具有较强的发明成果转化能力,发明成果已经推广应用并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发明成果获得了专利权,并且不存在法律纠纷。

5、发明成果是由多人完成的,应为主要完成人。

往届已获得齐鲁巾帼发明家称号的,不在参评之列。

四、评选材料

被推荐人应填报齐鲁巾帼发明家候选人推荐表,并提交以下评选材料。

1、第七届齐鲁巾帼发明家候选人推荐表一式2份。

2、发明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及专利证书复印件各2份。

3、候选人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一式2份。

五、推荐工作要求

各单位应按照评选要求,认真部署,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各级评选推荐工作。对于参与国家、省重点项目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女性科研带头人,应重点考评推荐。

各单位于2014年1月21日前,将上述推荐材料、汇总表及电子件报科技处成果科。

联系人:刘培勇 

  话:86981831  15253269568

 

附件:1. 第七届齐鲁巾帼发明家候选人推荐表

2. 第七届齐鲁巾帼发明家推荐情况汇总表

 

 

                                  科技处

                                                   201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