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承办山东社科论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4年度山东省社科联工作安排,各市社科联、高校、党校、社科院、省级社科界社团可向山东省社科联提出申请,承办学科论坛和专题论坛,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社科界的学术研讨功能,展示学术前沿,推出优秀成果,促进学科交流,推动理论创新,进一步繁荣发展社会科学,为推进山东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研讨总主题
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承办论坛类型
1、学科论坛
主要由各高校、党校、社科院和省级社科界社团自主举办,各学科可根据自身优势、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需要和学科发展需要,着重围绕基础理论问题和前沿问题,自拟主题,组织研讨。
2、专题论坛
主要由各市社科联、高校、党校、社科院、省级社科界社团自主举办,重点围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本地本单位改革发展实践,从参考选题中选择题目,组织研讨。(参考选题见附件,也可根据各单位实际自主确定具体题目)
四、论坛承办申请
各单位可根据自身特点和学科优势,选择承办学科论坛和专题论坛,统一命名为“山东社科论坛——XXX研讨会”。有承办意向的单位需于3月13日前提出申请,将拟举办的论坛名称、举办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报送至科技处文科办。报山东省社科联经批准后自主举办,省社科联可派人参加。山东省社科联联系电话:(0531)82866417,邮箱:sdsklt@126.com,联系人:张传民,丁纪伟。
五、评选表彰和成果推介
评选表彰:年底将评选“山东社科论坛十佳研讨会”、“山东社科论坛优秀研讨会”、“山东社科论坛优秀论文”、“山东社科论坛组织工作先进个人”,对获得山东社科论坛十佳研讨会的单位给予一定资助。
成果推介:(1)选择优秀论文通过《山东社科成果专报》向省领导和有关部门呈报,作为决策参考。(2)出版《山东社科论坛·2014》优秀论文集。各论坛优秀论文推荐至《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报》、《大众日报》理论版、《社会科学报》、《山东社会科学》等媒体摘要发表。
联系人:顾明华 崔伟
电 话:86983266
邮 箱:gmh1973@upc.edu.cn cuiwei@up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