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7年度校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崔伟发布时间:2017-11-22浏览次数:756

关于组织2017年度校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有关科研单位: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启动2017年度校自主创新科研计划到期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项目范围

本次结题验收项目是指项目完成日期为201712月及以前未结题的校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

二、结题验收工作要求

1.结题验收项目需按要求填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在完成研究内容总结和经费决算后,向所在院部提出结题验收申请。

2.结题验收的依据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任务书》中的“预期成果”和“考核指标”,必须有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署名成果,并按照学校前期通知的统一要求规范标注有“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及项目批准号,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3.项目结题验收均采取会议验收的方式进行,青年基金和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由其所在院部自行组织,验收专家组成员5-7人,其中至少有2人为校外专家。科技专项的结题验收由科技处和所在单位共同组织完成。

4.项目在结题验收时,要求项目经费零结余,若有结余经费按规定退回学校,作为下年度自主创新科研计划经费。

5.对于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继续报送年度进展报告并提交延期申请报告,说明未按时完成项目计划的原因和延长时间以及已完成的相关成果。项目延期最多为1年,延期1年还未能结题的项目按项目终止处理。终止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成员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该计划各类项目。

三、结题验收材料报送要求

1、项目负责人

①结题验收通过后,《结题报告》电子版(统一命名:结题报告-项目批准编号-项目负责人)上传到科研管理系统(操作步骤:登录系统——我的项目——相应项目“操作”中的“项目结项”),同时提交《结题报告》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双面打印,胶订,需按照“结题报告填写说明”附必要证明材料),纸质材料由院部签章后统一报送科技处。

②在项目成果汇总表中填报相应成果信息,报送院部科研秘书汇总。

③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填报年度进展报告(统一命名:2017年延期进展报告-项目批准编号-项目负责人)和延期申请,进展报告和延期申请电子版需上传到科研管理系统(操作步骤:登录系统——我的项目——相应项目操作中的上传文档),延期申请需同时提交经院部审核签章的纸质材料一份(须附已完成的相关成果复印件)。

2、院部科研秘书

1)会议验收完成后,将校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评审打分表纸质材料报送科技处。

2)汇总本单位应结题项目情况,填写并报送“2017年度校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一份。

3)汇总填报本单位项目《结题报告》纸质材料、“项目成果汇总表”电子版。

3请注意所需填写的各类表格,如明确标有“自然科学类”与“人文社科类”区分的,请按照实际学科分别填写!理工科相关事宜请咨询科研科,文科相关事宜请咨询文科办!同时,青年基金和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主要由各院部自行组织完成,因此请项目负责人认真按照各院部具体要求执行!

四、结题验收时间安排

1.青年基金和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务必于20171220前完成。

2、科技专项项目结题验收材料的准备工作需于20171210前完成,会议验收时间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各院部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次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填报结题验收材料并按各学院具体要求及时配合完成结题工作;科研秘书应做好各类材料的汇总、审核并按时报送科技处。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咨询科技处相关科室。

联系电话:科研科:86981837tsc1980@upc.edu.cn

          文科办:86983266cuiwei@upc.edu.cn

附件:

1.理工科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结题材料

2.文科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结题材料

 

                                                 科技处

20171122

 

 

 

  

结题通知附件.zip 

人文社科类附件.rar

 

科技处

2017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