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使用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经费的通知

发布者:郑艳梅发布时间:2017-09-12浏览次数:320

关于加快使用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经费的通知

各院部、有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目前我校自主创新项目经费执行缓慢的问题,现对自主创新项目经费执行通知如下:

一、经费执行现状

教育部严格执行基本科研业务费次年预算额度与上年预算执行率挂钩制度。对于年底未执行完毕的经费无条件予以收回,并且将直接影响下一年度学校拨付预算,同时视阶段性程度不同实行减拨和停拨经费。

近三年来,我校因为经费执行不力,科研业务费资助总额不断大幅下滑,2015年为2850万元(含追加500万元)、2016年为1960万元、2017年为1120万元,严重影响到了自主创新项目的资助规模,关系到每一位科研人员的切身利益。

二、经费执行进度要求

所有在研项目及2017年度新立项项目930日前经费执行不低于拨付款的75% 1030日前不低于90%1130日前完成100%

特别提醒:截至930日,经费执行率低于70%的项目,学校将收回其剩余经费。

三、经费执行绩效考核

为切实促进自主创新项目经费执行,将实施经费执行绩效考核。

1、以院部为单位整体考核,整体经费执行率低的院部将减少下一年度项目资助数量。

2、对项目负责人进行个体考核,未按进度要求执行的经费将由学校收回用于资助新立项项目,同时核减后续年度资助经费,问题严重者后续计划实施中也将不予考虑资助。

四、经费执行工作要求

1、各院部务必高度重视,应按“各院部自主创新项目经费执行情况表”(见附件)诸项通知、落实到人,并加强跟踪督促工作。

2、有关项目负责人应服从大局,及时、合规支出项目经费。

五、经费执行注意事项:

1、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经费结算渠道分为两类:公务卡结算和银行转账结算。

公务卡结算科目:会议费、差旅费、小额材料费和测试化验加工费等,结算用银行卡不仅限于项目负责人的公务卡,项目组成员的公务卡均可使用

银行转账结算科目:设备费、大额材料费及测试化验加工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

2、因项目研究需要,项目负责人可以对经费预算提出调整申请,具体要求请参见:http://kjc.upc.edu.cn/s/104/t/251/p/1/c/6059/list.htm

 

其他不明事宜请联系科技处科研管理科。

联系电话:86981837

 

附件:自主创新项目经费执行情况一览表

 

 

 

                                                 科技处

                                             2017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