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的通知

发布者:崔伟发布时间:2017-08-31浏览次数:268

各有关单位及研究人员:

为调动能源行业及各有关行业企业开展能源软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各能源企业、高校和研究机构科学管理和决策水平,促进能源行业科学发展。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2016年度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成果须为2016年度内结题并应用的能源软科学研究项目。研究内容主要包括:

(一)能源软科学基础理论、应用理论等方面的创新性研究成果;

(二)能源战略、规划、政策、标准,以及能源监管、立法、体制改革等方面的研究成果;

(三)>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和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领域的重大问题研究成果;

(四)能源行业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研究成果;

(五)能源国际合作、对外开放和境外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的研究成果;

(六)能源安全、能源预测预警系统、能源网络安全与信息化等方面的研究成果;

(七)其他相关能源问题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成果形式

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审实行单位推荐申报制度,原则上每个单位申报1项成果,个别研究能力强的单位可放宽至2项,但应为不同领域或专业的成果。

采用专著、重大课题研究(咨询)报告、调查研究报告、论文及其他形式。

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97

四、申报材料

(一)2016年度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书10份电子版(申报书见附件);

(二)成果正文、附件材料10份及电子版;

(三)成果摘要(3000字以内)10份及电子版;

(四)>成果应用情况及证明。

请将以上四项材料的文字版内容装订成10套完整的书面申报材料(其中一套资料申报书须加盖红章,其余9套可以是复印件)。

五、相关说明

(一)凡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对成果完成单位或完成人有争议的,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研究成果未经鉴定或验收的,不得申报、推荐。

(二)申报成果如有密级,推荐单位必须按保密要求对成果作脱密处理后再申报。

(三)请申报单位认真审核成功缩写版,评奖工作结束后将编制《获奖成功摘要汇编》,供有关方面参考。成果摘要的水平和准确性由申报单位负责。

(四)根据《国家能源局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审办法》规定,一项成果只能1个申报单位,申报成果的完成单位不超过5个,获奖个人不超过10个人。此外,申报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须为申报单位,且为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

(五)评审出的获奖成果在公示期内,只受理异议,不受理申报单位对成果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名单的调整诉求。

七、联系方式

申报材料请报送至科技处文科办,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顾明华
电 话:86983266
邮 箱:gmh1973@upc.edu.cn

附件:2016年度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书

附件:2016年度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