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填报、结题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郑艳梅发布时间:2017-08-31浏览次数:440

各院部、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7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统称为省基金)资助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进展报告填写

所有未结题省基金项目均需填写2017年度进展报告。项目负责人登录山东省科技厅科技云平台(http//221.214.94.50:81/nsf/网站在线填写(用户名和密码请与各学院科研秘书老师联系创建),经依托单位审核后网上提交。提交的论文须有标注本项目资助。不需要提交进展报告纸质材料。

二、项目结题

省基金待结题项目负责人在山东省科技厅科技云平台(http//221.214.94.50:81/nsf/)(用户名和密码请与各学院科研秘书老师联系创建系统内提交结题报告,经依托单位审核后进入网上结题评审。拟提前结题的项目需经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严格审核后方可结题,结题流程同上。

 1、结题报告填报  

 请使用2017结题报告格式,按照各部分的要求如实填报,结题题报告应简明扼要,重点介绍标志性工作与产出/成果。提交结题报告前,须通过依托单位财务部门或审计部门对项目经费决算的审核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填写结题报告前,请先确认在系统内填写年度进展报告。

 2、填报时间

集中受理结题报告、年度报告的网上提交、依托单位审核:

 即日起至201791716:00,届时系统将关闭;

 年度报告可在上述时间段内提交。

3、结题报告纸质材料  

结题报告从系统中导出,含结题报告正文、主要研究人员名单、财务决算表、结题成果表、结题专家评审意见表、已发表的论文首页及标注资助页、标志性成果复印件等,另需附上资助项目任务书复印件。(需等待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再提交纸质材料,具体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三、未按时结题申报受限说明

截至20179月份未提交结题报告,视为有省基金在研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18年度省基金各类项目。

 四、其他事项

(一)项目任务书中执行期限截止到201712月的项目、往年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均需在填报时间规定的时间段内提交结题报告。凡是达到省基金结题要求的项目必需按时申请结题,不得以经费未执行完毕等其他理由申请延期结题。

(二)提前结题。拟提前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请及时与科技管理科联系,并按时登录系统填写结题报告。

(三)延期结题的项目除需继续填写年度进展报告外,还应填写提交延期申请表(见附件3),请各学院将延期申请表一式三份及延期项目统计表(见附件4)一式一份于201797日前报科研管理科。

(四)科技报告及后续成果跟踪。根据《关于山东省科技计划科技报告工作的通知》(鲁科办法〔201521号)相关要求,省基金资助各类项目实施科技报告制度,具体流程详见通知(/portal/index.php?c=main&a=show&id=474,请项目负责人按照任务书中科技报告篇数的要求提交科技报告,未提交省里不予结题审核。为评估基金效能,已结题项目的负责人仍可使用原账号登陆管理系统,填写结题后三年内的相关研究进展(主要包括取得的国家级项目立项情况,获得的成果、奖励,以及发表的高水平论文等),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如有其他事宜,请于科技管理科联系。

联系电话:0532-86981837

邮箱:zhengym@upc.edu.cn

技术支持QQ1054572565 ,王老师

 

附件:

1附件1:2017年省基金结题项目清单.xlsx

2附件2:省基金结题注意事项.docx

3附件3:省基金延期申请表.doc

4附件4:2017年省自然科学基金延期项目情况统计汇总表.docx

                                                              科技处

                                                       2017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