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青岛市社科普及图书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处发布时间:2016-04-26浏览次数:10

 

各单位及相关人员:

为落实《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推动和鼓励青岛市社科界专家学者参与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为社会公众提供社科普及读物,青岛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决定开展社科普及图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青岛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三贴近”原则,紧扣主旋律,体现时代性、科学性、知识性、实用性和可读性,力求图文并茂、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最终成果为理论普及类、文化普及类、重大战略或热点解读类、社科知识普及类通俗读物或著作。

二、选题方向

1、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总结中国共产党建设历史、成绩、经验,宣传普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解读中国梦,推动理论大众化的通俗读物或著作;

2、宣传青岛市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沿海重要中心城市,实现蓝色跨越重大战略的通俗读物或著作;

3、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通俗读物或著作;

4、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推进法治建设、创新社会治理的通俗读本或著作;

5、传承弘扬青岛文化、当代文化,弘扬新时期青岛精神的通俗读物或著作;

6、倡导科学理念,提升人文科学素养的社会科学知识普及类趣味读物或著作;

申报项目应是与上述选题方向相关或相近的、基本完成初稿尚未出版的书稿。已获得其他渠道资助的图书不在本次申报之列。

三、项目实施

1、项目确定。面向全市社科界公开申报,经评选和社科联批准后,确定为青岛市社科联社科普及图书项目。结项方式为正式出版。社科普及图书项目由市社科联科普部组织实施。

除通过申报方式确定资助项目外,根据需要,可采取委托方式选定社科普及图书出版项目。

2、资助方式。社科联组织专家对获得社科普及图书立项的图书书稿进行专业审读,项目承担者需按专家审读意见和编辑意见修改至符合出版要求,市社科联负责组织出版并承担出版费用。

3、出版图书封面或扉页需按要求注明青岛市社科联社会科学普及图书项目文丛等相关内容。

四、申报办法

1、申报者须是青岛市各社会科学研究、教学单位、机构、社团、实际工作部门以及市社科联下属各学会、社科普及基地工作人员。项目承担者属多人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

2、申报者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有副高以上职务的,须附有2名相同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的推荐书。

3、原则上以各高校、党校和社科院科研处(文科处)、科普基地、学会等为单位组织申报。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和项目实施工作。

4、申报者应参照通知要求,填写《青岛市社会科学普及图书资助项目申报书》(简称《申报书》)并打印一式4份,与已完成样稿一份,用长尾夹夹好,于526日前以院部为单位报送科技处。申报书和样稿同时报送电子版。

5、申报者需进入石油大学科研管理系统录入项目信息。网址:

http://121.251.255.66/business/login.do?actionType=loginoff 初始账号和密码都是工号。具体步骤是依次点击【我的项目】-【项目申报】,点选《关于申报2016年青岛市社科普及图书资助项目的通知》右面的【申报】,进行项目信息录入。

6、青岛市社科联科普部联系方式:市南区山东路12号甲帝威国际大厦707室,联系人:李厚恩  姚新平, 联系电话:80798025  80798023

7、科技处联系人:崔伟,电话:86983266,邮箱:cuiwei@upc.edu.cn。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

                                          科技处文科办

                                            2016.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