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受理2016年度数学天元基金“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平台建设项目”的通告》

发布者:科技处发布时间:2016-06-14浏览次数:10

为探索符合数学特点和发展规律的资助方式,适应数学研究的特殊需求,提升中国数学创新能力,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于2014年开设了数学天元基金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平台建设项目。现征集2016年度项目申请,欢迎具有研究基础和工作条件的依托单位学术带头人提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对申请进行通讯和会议评审,择优择需给予资助。

一、项目定位与要求

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平台建设项目以构建交流平台、合作平台与研究平台为主旨,针对若干数学交叉领域或专题,通过学术活动凝聚国内相关研究队伍,深化国内外多领域科学家紧密合作,促进数学与其他学科、数学各分支间的交叉融合,造就在国际上有影响的学科方向。

项目应立足本单位,面向全国,围绕基础数学的前沿领域与问题驱动的应用数学重要方向,自选数学交叉领域或专题,以依托单位固定人员与访问人员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国内外专家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术活动,促进实质性的合作研究,凝练科学问题,形成优势方向,推动学科发展,同时注重培养青年学术骨干,引导 年轻人进入学科前沿,从而提升我国该领域或专题的整体研究水平。

希望通过35年的该类项目资助,能够有效推动多学科、多领域的交叉与融合,为数学界乃至科技界提供跨学科、跨领域的研究题材,激发并形成新的学科方向和研究群体,引领我国数学在相关方向上的发展,促进中国数学研究在领域、地域上的合理布局,培育具有国际水准的数学交流与研究中心,为国家科技发 展和解决国家重大需求问题做出贡献。

申请项目应满足以下要求:

1)申请人自选领域或专题,拟定项目名称,设计平台建设的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申请书正文应包含项目的科学意义、内容范围、工作计划及长期规划、工作基础和条件,可能的协作单位及人员情况。

2)申请人应为本项目的学术带头人和实际的组织实施者,申请书项目组主要参与者表格中可仅包括依托单位参与项目工作的核心成员(协作单位的项目合作者名单可在正文中说明),要求项目组有较好的相关研究基础和活动组织经验。

3)经费使用应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的规定。鉴于该类项目的特殊性,应对经费申请进行详细说明。项目经费使用可包括学术活动的组织实施经费、来访人员的必要支出费用,项目组依托单位核心成员的研究经费应由其他项目解决。

4)若依托单位有关学术活动已获得其他渠道经费稳定支持,应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并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经费来源项目的区别、关联与侧重。

5)若依托单位能提供项目执行所需的优良办公条件和经费匹配支持,请提供必要的附件说明。

二、资助说明和延续资助

2016年度拟资助10项以内,资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1年,申请书中的执行期限应填写20171-201712月。

已承担此类项目的申请人,应在本年度申请书中列出项目执行情况和实施计划。会议评审答辩时将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是否延续资助的重要依据。

三、申请条件和限项规定

申请人应满足《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的申请人条件和本通告的申报要求。

依《项目指南》中的限项申请规定,资助期限1年及以下的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属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制的项目类型。 

四、申报要求

(1) 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项目指南》和本通告,不符合《项目指南》和本通告的申请项目将不予受理。

(2) 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isis.nsfc.gov.cn),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 书)。申请书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基金项目,亚类说明选择数学天元基金,附注说明选择数学天元基金其他项目。申请代码1应选择数学学科申请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3)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经本人签字、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后,直接送达或邮寄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 会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在项目申请截止时间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以快递方式邮寄,以免延误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申请材料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行政楼101房间)。邮政编码:100085联系电话:010-62328591

(4) 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若出现申请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不一致,或申请材料不完整,签字盖章手续不完备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形,将不予受理。

(5) 申请在线和纸质申请书提交截止时间为201672016时。

(6) 申请书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负责接收,数理科学部负责受理及后续工作。

五、联系方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数理科学部数学科学处

联系电话:010-62327178010-62327191

电子邮箱: math@nsfc.gov.cn

 

有申报意向的老师请按通知要求尽快准备材料,请于基金委受理截止日期前5天完成材料提交,并及时联系科技处在线审核。

科技处联系电话:86981837

Emailtsc1980@up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