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石油化工联合基金2016年度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处发布时间:2016-08-17浏览次数:139

 

各有关院部:

石油化工联合基金分为两类:石油化工联合基金(A类)和石油化工联合基金(B类)。石油化工联合基金(A类)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石油化工联合基金(B类)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

石油化工联合基金面向全国,公平竞争,提倡学科交叉和产学研用结合,择优并重点支持具有良好研究条件和研究实力的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在项目指南公布的研究领域内开展研究。鼓励分别与两公司下属研究单位及企业联合申请项目,对于合作申请的研究项目,应在申请书中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内容、主要分工等。

石油化工联合基金(A类)和石油化工联合基金(B类)为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石油化工联合基金(A类)或(B类)项目。上一年度获得石油化工联合基金(A类)或(B类)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

现将石油化工联合基金2016年度项目指南予以转发,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按照指南要求撰写申报材料。

我校受理截止日期为2016926日。  

联系电话:86981837

Emailtsc1980@upc.edu.cn (假期期间,建议通过邮件联系)

附件:

1、石油化工联合基金(A类)2016年度项目指南

2石油化工联合基金(B类)2016年度项目指南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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