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2025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集中申报通知

发布者:刘伟发布时间:2025-04-07浏览次数:1505

各有关单位:

按照《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现就2025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项目集中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项目名称变化,注意区分)

本次集中申报的省基金项目包括: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B类、C类)、面上项目。项目执行期3年。

(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原省杰青项目)

支持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学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研究,培养一批进入国家和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申报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依托单位全职在岗人员;

2.202511日男性未满40周岁198511日后出生),女性未满43周岁198211日后出生);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4.未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国家或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原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未获得过国家级领军人才计划资助

(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原省优青项目)

支持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发展潜力较大的青年学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研究,促进创新型青年人才快速成长。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申报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依托单位全职在岗人员;

2.202511日男性未满38周岁198711日后出生),女性未满40周岁198511日后出生);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4.未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国家或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原杰出青年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原优秀青年基金项目】(含海外项目);未获得过国家级领军人才计划及其青年人才计划资助

(三)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原青年基金,注意条件4

支持青年科学技术人员在省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自由探索或目标导向的创新研究,培养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5万元。申报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依托单位全职在岗人员;

2.202511日男性未满35周岁199011日后出生),女性未满38周岁198711日后出生);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4.未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国家或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四)面上项目(注意条件2)

支持科学技术人员围绕我省产业技术需求开展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较为深入的科学研究,推动符合我省战略需求的重要领域取得突破。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申报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依托单位全职在岗或全时双聘人员;

2.项目执行期满之日未到法定退休年龄(1967101日后出生)

3.具有从事所申报领域的研究经历;

4.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二、申报要求

(一)限项要求(重点关注,提前规划

同一科研人员同一申报年度牵头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含暂未启动申报的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等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数量不超过1项目负责人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项目参与人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4个月每名科研人员用于在研和在申报省级项目的年度工作总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在省科技厅其他限项范围内的不得申报。以上限项要求通过申报系统自动识别限制

(二)支持方向

与人工智能、“元宇宙+”、生命科学、未来网络、量子科技、技能作业机器人、深海深地深空、低空经济等未来产业,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工业母机、新能源、新材料、低空经济、现代海洋、生物医药、生物育种、盐碱地综合利用等10个产业科技创新行动计划(20252027年)中基础研究重点支持方向联系紧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不属于以上领域的项目,也可申报。

(三)申报人要求(博士后不能申报,联合申报需协议)

1.不受理博士后、在读全日制研究生身份的申报人申报省基金项目。在职人员身份进站博士后可依托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报,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应为省基金依托单位。

2.有省基金项目执行期满应验收但未进入验收程序的项目负责人,暂停省基金项目申报

3.申报人应科学填写项目内容,项目一经立项,申报时填写的相关内容将转为项目合同书对应内容。

4.参与人员与申报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人员所在单位视为合作单位,合作单位不超过2。依托单位须与所有合作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盖章)并作为申报材料上传(与往年不同,提前准备),协议须明确约定各自所承担的任务分工、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联合申报协议应覆盖全部项目周期

5.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报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资助的项目重复提出申请。如发现多头或重复申报等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记入科研诚信档案。

6.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

7.如项目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等相关问题,申报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以附件上传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

8.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禁止公开的涉密内容或申报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及需脱密后提交。

(四)面上项目实行依托单位限额申报(新规定)

省科技厅根据每个依托单位近2年获批立项国家基金面上项目数量、省基金面上项目数量,基础研究平台建设情况,省基金项目申报、组织实施及结题工作开展情况等,计算得出各依托单位可申报面上项目数量,各依托单位在此基础上择优遴选。

(五)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直接给予”政策

1.申请“直接给予”政策条件

符合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申报条件;博士毕业于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200位高校或自然指数前100位高校院所(按最新版本,名单见附件1),自202311日起首次全职来鲁创新创业。

2.按照申报系统提示上传的证明材料

博士毕业证、学位证、不低于3年的劳动合同。博士毕业12个月以上签订工作合同的还需提供空档期非在鲁工作(学习)证明。

3.支持方式

对入职部属高校和科研机构,国家实验室、国家实验室基地、全国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省基础研究特区,省一流学科建设“811”项目建设学科的,依托单位需对项目进行严格把关,提供入职所属情况证明材料,与项目汇总表等一并报送。经省科技厅审核通过的,给予资助。

三、各单位职责及工作要求(注意报送节点及报送材料

1.各单位应认真履行管理主体责任,对本单位申报人的申报资格负责(严格参照通知要求的申报条件),其中博士后不允许申报,以与学校签订的人事合同为准。同时请提醒申报人在申报系统选择依托单位时应选择到对应的二级单位并对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对项目申报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审查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进行通报并对后面申报数量进行限制。

2.请各单位精准摸排面上项目申报情况并填写附件2415日下午4点前反馈至科技处学校将根据可申报名额做下一步工作安排,并对最终遴选确定的项目进行公示。公示申报人及申报项目的基本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根据公示结果进行审核提交。

3.请各单位对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直接给予”的申报人进行资格及材料审查,填写附件3并附证明材料(博士毕业证、学位证、不低于3年的劳动合同)420日前发送至科技处,学校将公示申报人及申报项目的基本信息、入职所属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单位应对入职所属情况严格审核,对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申报人作出撤项处理。

4.请各单位提前规划,预留足够审核修改时间,申报项目及信息确定后填写附件456日下午4点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材料报送至1304办公室。

四、申报工作安排

(一)系统填报。申报人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cloud.kjt.shandong.gov.cn/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使用省政府统一服务门户注册的个人账号在线填报。

依托单位填写信息如下:

依托单位联系人:刘伟             电子邮箱:liuwei2014@upc.edu.cn

联系电话:0532-86981837    手机:13573201202

详细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

(二)审核推荐。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经二级单位、学校审核推荐至省科技厅。

(三)时间安排。系统填报从2025410日(周四)1000开始二级单位审核推荐时间截止为429日(周二)10:00(涉及面上项目需公示5个工作日)学校审核推荐的截止时间为58日(周四)17:00。请项目申报人、各二级单位合理安排时间,二级单位提交后还可修改(但建议尽早提交以便开展形审)。请避免临近系统关闭时集中上传或审核,由于上传或审核时间问题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申报人、二级单位自行负责。

五、联系方式

学校科技处咨询电话:86981837 刘老师

科技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531-51751080

省科技厅业务咨询电话:0531-517511090531-51751138

附件1: 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200位高校、自然指数前100位高校院所名单.pdf

附件2: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申报摸底表.xlsx

附件3: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直接给予“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4: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汇总表.docx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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