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有关科研单位:
202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省科学技术奖设置6个奖种,分别为:科学技术最高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青年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奖励导向
2025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突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山东发展,加大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奖励力度,鼓励企业创新、产学研合作,支持解决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问题或企业重大技术创新难题、以及在进口替代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标志性成果,聚焦国家战略人才梯队培育,支持优秀青年人才领衔的标志性成果。
三、提名方式
提名方式分为专家提名和单位提名。
(一)专家提名
1.提名资格。具有提名资格的专家包括: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者;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
(3)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获奖者;
(4)2015年以来我省获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以下简称国家奖第一完成人);
(5)2020年以来获得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或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以下简称省奖第一完成人)。
2.提名条件。提名专家应在本人熟悉学科或行业领域内进行提名,并充分了解提名项目(人选)的真实情况。每人可独立或与他人联合提名1项省科学技术奖,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专家为主责专家。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者、院士、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获奖者:每人可提名1项省科学技术奖;
(2)国家奖第一完成人、省奖第一完成人:3人可联合提名1项省科学技术奖。
3.回避要求。提名专家不得作为同一年度被提名项目完成人或被提名人选,应回避本人提名项目或人选的评审活动。专用项目不接受专家提名。
(二)单位提名
1.我校是具备提名资格的单位。
2.单位提名实行限额提名方式,我校将在提名数额范围内择优限额提名。提名前以适当方式征求不少于5位相关专业领域专家的意见。
三、被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被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以及以下具体条件:
(一)科学技术青年奖人选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应是山东省内注册的法人单位。
(二)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公开发表满2年(2023年1月1日前),每位完成人必须是代表性论文或专著的作者;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应当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满2年(2023年1月1日前),并提供应用情况和效益佐证材料。
(三)提名项目所列论文、专著应在国内为主完成,第一署名单位应为国内单位,知识产权归国内所有。在提名材料中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完成整体验收。
(四)被提名者所使用的成果应为非涉密成果且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相关内容不得涉密。代表性论文(专著)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主编或副主编)、代表性知识产权完成人未列入项目完成人的,以及论文署名第一位的单位、知识产权的权利人中所列的完成单位未列入项目完成单位的,必须征得本人或单位同意,并将有关知情同意不参与报奖证明材料存档备查。
(五)同一候选人或同一技术内容不得被重复提名省科学技术奖。已经获得国家或者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的成果不得被再次提名2025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四、提名程序
(一)提名奖种和等级
提名者应当遵守提名规则和程序,充分了解提名人选或项目的真实情况,合理选择提名奖种和等级。科学技术最高奖、科学技术青年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不分等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3个等级,其中特等奖从通过初评一等奖项目中产生,不直接提名。评审落选项目不降级参评。
(二)提名书填写要求
提名书是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提名者应按照《202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指南》(见附件1)要求,客观、准确、完整填写,不得填报涉密内容。“学科分类名称”作为评审分组和专家选取的重要参考,应根据项目(人选)的主要科学发现、技术发明、科技创新情况在提名系统中选择相应学科,最多可选择三个,按重要程度依次填写。
表1 202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程序
工作流程 | 时间节点 | 工作要点 |
申报摸底 | 3月12日前 (逾期不予受理) | ●申报项目(人选)向学院报送申报信息(附件2) ●学院汇总申报信息报送至shanbl@upc.edu.cn |
专家提名项目确定 | 3月16日前 | ●申报项目(人选)自行联系确定提名专家 ●由主责专家(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专家)通过本人电子邮件向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奖励办)提出申请(申请格式详见附件3),并提供院士证书或获奖证书等证明,同时抄送其他提名专家和项目联系人 ●省奖励办收到申请后,经审核符合提名资格的,发送提名账号和密码 |
学校提名项目材料报送 | 3月21日前 | ●申报项目(人选)向学院报送提名书电子版(含附件) ●学院对提名材料开展形式审查 ●学院组织专家把关提升,并排序报送拟通过学校提名项目材料 |
学校提名项目确定 | 3月24日前 | ●科技处组织专家论证,确定提名项目(人选) |
提名公示 | 3月26日前 | ●提名项目(人选)撰写公示材料 ●科技处审查公示材料并组织校内公示 ●提名项目协调校外所有完成单位进行公示 |
提名材料线上填报 | 4月1日前 | ●项目完成人在线填写和提交提名材料(省科学技术奖励系统网址http://60.208.139.58:8000/) |
学校线上提名 | 4月4日前 | ●科技处组织提名项目形式审查 ●科技处在线提交提名项目,完成线上提名 |
纸质材料报送 | 4月7日前 | ●申报项目(人选)向学院报送提名书纸质版原件1份(书脊须标明提名号、评审组、项目名称) ●学院汇总提名书纸质版原件后统一报送至科技处1302-2房间 ●科技处汇总提名书纸质版原件后,连同提名函一并报送省奖励办 |
其他不明事宜请与科技处科研战略与成果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单宝来 86981831 shanbl@upc.edu.cn
附件:1.202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指南.docx
2.202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申报项目(人选)汇总表.doc
科技处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