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启动2025年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和原创探索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按照“聚焦前沿、鼓励原创、需求牵引、交叉融通”的原则,围绕我市“10+1”创新型产业体系布局,支持科研人员面向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自主选题、自由探索。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2年,实行经费包干制,无需编制预算。
(一)青年项目
拟立项数量不超过150项,每项不超过10万元。
(二)原创探索项目
拟立项数量不超过120项,每项不超过2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是在青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企业等具备研发能力的单位,具备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条件。
(二)申请人应为正式受聘于申报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须是项目实际负责人,科研诚信良好。聘任合同或协议期限须覆盖项目执行期。鼓励青年科技人才申报项目。
事业单位申请人在编是指纳入申报单位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在岗是指在申报单位工作且与申报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各项工资和社会保险等。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等文件,事业编制人员聘用合同、发放工资或缴纳社会保险等在岗证明。
以上材料报主管单位审核并存档备查,无须上传系统。
(三)青年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且未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山东省科技厅、青岛市科技局等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项目资助情况由申报单位负责审核。出生日期、学位等材料报主管单位审核并存档备查,无须上传系统。
(四)原创探索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7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具有承担科研课题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不得重复申请已获国家、省、市科技计划支持的项目,有在研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已做出资助决定的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视为在研项目。
以下情形不视为在研项目:1.获得结题证明,包括国家自然基金委相关学部、省自然基金委办公室盖章的结题证明、通知或同意结题意见的;2.通知发布之前,属于正常结题范畴的,在国家或省自然科学基金系统中已完成结题报告提交,并经推荐单位审核通过的。
是否重复申请、有无在研基金项目由申报单位负责审核;项目结题证明、系统报告提交证明、出生时间等材料报主管单位审核并存档备查,无须上传系统。
(五)各类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同一年度限报1项(后面可能还有重点项目和联合基金,请做好选择),有超过1项在研市科技计划,且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申报。
(六)申请人和二级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合法性负责。若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等不实情况,取消申请人和二级单位申报资格。
(七)原创探索项目申请人与参与人员非同一单位的,参与人员所在单位视为合作单位。合作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数量不超过1个,须提供覆盖项目周期的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合作内容、目标任务、知识产权和利益归属、经费(含自筹)额度和来源等。鼓励申请单位配套或者联合企业出资。
(八)若项目涉及科技伦理、科技安全、保密等情况,申报单位和申请人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和保密要求。
(九)原创探索项目实行二级单位限额推荐。各二级单位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审查申报条件,做好申报和推荐工作。
三、申报说明
(一)申报方式
1.申请人在“青岛市科学技术局”网站首页右上角http://qdstc.qingdao.gov.cn/(推荐使用360、谷歌浏览器,请勿使用IE浏览器),点击“登录”,进入系统申报。无账号的个人或单位,请先注册,并联系科技处基金办进行账号绑定审核。请妥善保存登录名和密码,以便随时登录系统查收通知。
2.登录后,在“科技计划项目”模块选择“申报指南”,选择“2025年市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和原创探索项目”,点击“申报”,进入“新建”对话框,选择申报项目类别,进入“申报材料”,在线填报相关内容,并提交相关材料。项目申报材料将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绩效目标表所填数据须与申报书中“研究方案”的预期成果一致;若不一致,立项时以较高的为准。
(二)申报及推荐材料
1.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申请人、申报单位分别上传)
2.联合申报协议(仅有合作单位的申请人上传)
3.2025年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身份审核表(学校科技处上传)
4.科技研发综合统计报表(学校科技处上传)
5.2025年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和原创探索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学校科技处上传)
需要签字、盖章的文件,均以PDF格式上传。同一用途的多页文件须制成一个PDF文件。
(三)申报时间
申报期:2024年12月31日9:00至2025年1月23日17:00,1月23日17:00后截止,申报书无法退回。
青年项目:请于2025年1月16日17:00前提交,预留学校审查和修改时间;
原创探索项目:请各二级单位于2025年1月16日前根据分配名额确定推荐项目(如有名额相关问题,务必提前联系科技处),推荐项目请于1月16日17:00前提交系统,预留学校审查和修改时间。
(四)注意事项
1.缺少材料、未提供正确的附件材料、未按时提交或提交原创探索项目超过限项数量的,均为无效申报、无效推荐,不予受理。
2.申报期涉及学校放假,请各二级单位和项目申请人保持沟通畅通,需退回修改的及时通知到项目申请人,并及时修改重新提交。
3.请各院部审查申报人年龄、项目、合同周期等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并填写附件2,于1月16日14:00前发给科技处汇总,然后报人事处审查。
4.原创探索项目由各院部把关推荐,并填写附件3,签章后扫描件于1月16日14:00前报科技处备案。
5.申报单位联系人信息填写:
联系人:刘伟;联系电话:86981837;手机:13573201202;
邮箱:liuwei2014@upc.edu.cn
(五)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
学校科技处 电话:86981837
市科技局基础研究处 电话:85911053
青岛市科技服务中心 电话:88728768、88728786
2.系统技术咨询 电话:85912992
附件1: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原创探索项目).docx
附件3:2025年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原创探索项目推荐表.doc
科技处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