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政策》(青西新管发〔2021〕32号)有关要求,现就2024年度区级标准化资助奖励项目(以下称项目)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单位资格和条件
在青岛西海岸新区(青岛市黄岛区)注册并纳税的企事业单位,三年内无行政处罚、无严重违法失信等不良信用记录,已完成信用修复的除外。
二、申报项目时间节点
一般应当是2023年10月30日至2024年10月29日发布的标准或验收的项目。
三、申报材料
(一)标准制定、修订项目
1.区级标准化资助奖励申请表;
2.项目发布机构同意立项和批准发布的文件或证明等,项目审查评审评估会议的意见或结论;
3.项目特点及其先进性和创新性的证明或说明,其中标准中涉及专利的,须提供专利证明;
4.标准项目应提供标准文本,标准在相关门户网站上发表的证明截图或专业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等;
5.项目实施给本区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及相关资料;
6.承担项目发生的经费明细;
7.申请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文件;
8. 纳税地证明材料。
(二)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
列入《2024年度西海岸新区惠企政策“免审即享”事项清单》,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单位无需提报材料。
四、申报流程
申请单位于11月30日前,通过青岛政策通平台完成申请材料提报(网址:zccx.qingdao.gov.cn)。
五、项目评审
区市场监管局将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提出评估意见,形成评审结论,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进行公示,对有异议项目进行调查处理后,确定符合资助奖励条件的项目。
六、资助奖励
区市场监管局拟定资助奖励方案,区财政局根据年度预算安排,按程序拨付资金。
如有申报意向,请于11月20日前与科技处科研战略与成果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单宝来 廉亚楠,联系电话:86981831
附件1. 《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青西新管发〔2021〕32号).pdf
科技处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