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关于加强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实施及经费执行的通知

发布者:刘伟发布时间:2024-06-07浏览次数:10

各院部、有关项目负责人:

学校自主创新科研计划2024年项目立项工作已基本完成,资助经费也已拨付到位,请相关负责人及时查询财务信息,根据项目任务书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及时支出项目经费。为提高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简称“科研业务费”)的资助绩效和经费执行效率,现对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简称“自主创新项目”)实施及经费执行通知如下:

一、经费执行要求

教育部定时考核科研业务费执行率,经费执行率是主管部门核算各高校科研业务费资助额度的重要依据。为保证自主创新项目经费的执行进度,现将本年度自主创新项目经费执行进度安排如下:

Ø  2024年应结题的自主创新项目:630日前经费执行率达到总经费的90%(一年期项目执行率至少达60%831日前执行完毕,未达到要求部分将由学校收回统筹。

Ø  2024年新立项项目及未结题的往年项目

5月份前拨付经费的,630日前当年拨付经费执行率达到50%930日前执行率达到75%1130日前执行完毕,未达到要求部分将由学校收回统筹。

5月份后拨付经费的,630日前当年拨付经费执行率达到30%930日前执行率达到75%1130日前执行完毕,未达到要求部分将由学校收回统筹。

二、项目实施要求

1、强化自主创新项目绩效导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经费一般分两批拨付,并实行中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核拨剩余经费。

2、规范自主创新项目成果标注。项目研究形成的成果必须标注项目批准号(包含CX的编号),中英文标注为“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upported by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否则不能作为本项目成果。

3、请各院部高度重视自主创新项目日常管理工作,务必通知到每一位项目负责人,加强监督与考核,严格按照进度要求及时、合规执行项目经费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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