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有关科研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务院国资委 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的通知》(见附件1)要求,现组织开展学校存量专利盘点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盘点范围
2023年12月31日(含)前学校授权的存量有效专利。
二、盘点内容
是否属于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专利实施状态(含产业化)、转化意愿(可接受的转化方式)、技术成熟度、专利自评、应用场景(产业化前景)等。
三、盘点流程
1、发明人信息收集:各二级单位依托学校提供的专利基础数据(单独发送),按照《批量导入用户模板》(见附件2)的要求,收集整理第一发明人的姓名、手机号、邮箱、性别等信息(如果第一发明人为学生,请收集学校排名最靠前教师的信息),并于3月13日前发送至科技处。
2、发明人账号创建:学校科技处根据各二级单位报送的发明人信息,为每位发明人创建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综合服务平台,www.patentnavi.org.cn)账号并反馈各二级单位,由各二级单位统一发放给相关发明人。
3、发明人建档:发明人凭二级单位发放的账号登录综合服务平台,对其名下的专利进行建档(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并提交各二级单位审核(账号由学校科技处统一发放)。
4、二级单位审核:各二级单位对发明人建档的专利进行审核,并于3月27日前提交学校审核。
其他不明事宜请与科技处科研战略与成果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单宝来 86981831 shanbl@upc.edu.cn
科技处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