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有关科研单位:
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已启动,为开展好本届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专利金奖项目不超过30项,银奖项目不超过6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项目不超过10项,银奖项目不超过15项。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获奖比例均不超过各类合格项目数的30%。
二、主要推荐程序及名额限制
1.教育部:15项;
2.山东省:发明、实用新型专利10项,外观设计专利7项;
3.青岛市:发明、实用新型专利3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
4.各全国性行业协会:3项;
5.同专业领域的两名院士可联名推荐1项本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每名院士仅限推荐1次。院士推荐的项目须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参评条件及材料真实性审核后,由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推荐(不占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名额)。
三、参评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1.在2022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3.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4.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5.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6.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院士推荐
(1)院士推荐意见书1份(纸件,需院士签名,附院士证书复印件,格式见附件1);
(2)项目资料1份(电子件),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其中,填写专利许可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填写专利质押融资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对于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应当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平台网址:https://www.zlcp.org.cn/,具体备案流程可参考网站上的《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公共平台操作手册》)上的备案证明;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大小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PDF文档)。
项目电子件以光盘或U盘存储。
2.单位推荐
(1)推荐函1份(纸件和电子件,正式公函,纸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2);
(2)项目资料1份(电子件),每个推荐项目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其中,填写专利许可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填写专利质押融资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对于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应当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上的备案证明;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大小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PDF文档)。
所有项目的电子件存储在一张光盘或U盘中,并用标签标注推荐单位名称。
(二)时间要求
1.申报摸底:各单位请于2024年1月5日前将推荐项目汇总表(格式见附件3)发送至shanbl@upc.edu.cn;
2.确定推荐名单:各单位请于2024年1月15日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及附件)报送至科技处,学校组织专家遴选后择优推荐;
3.推荐材料报送:最终版推荐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3年修订版)》等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门户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下载(https://www.cnipa.gov.cn/col/col41/index.html)。
五、联系方式
其他不明事宜请与科技处科研战略与成果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单宝来 86981831 shanbl@upc.edu.cn
科技处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