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国家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项目申请的通知

发布者:张勇发布时间:2023-01-09浏览次数:313

为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人才资助体系,充分发挥科学基金引进和培养人才的功能,吸引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回国(来华)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3年继续实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一、项目定位

  项目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二、资助模式

  1. 资助强度:100-300万元。

  2. 资助期限:3年。

三、申请人条件

1.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3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3年3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2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2. 限项要求

  执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四、申报说明

  1.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按照项目指南要求,与依托单位签订工作合同或者意向性协议

  2. 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书填报说明和撰写提纲的要求用简体中文或英文在线填写申请书,并上传附件等材料。

  3. 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方式,申请人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公正性承诺书等材料至依托单位,由依托单位审核后在线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申请人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86-10-62329133  62325932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86-10-62327021

六、学校项目受理

申请通知:https://mp.weixin.qq.com/s/snbmKZBSGqo7EnTMt6D5DQ

账号开通:科技处根据人事处提供申请人信息,开通账号(附件1)。

时间安排:

1. 1月15日后,申请人登录信息系统(链接https://grants.nsfc.gov.cn/

2. 2月中旬前,学院为每位申请人组织2位同行专家预评审,科技处组织项目培训。

2. 3月13日前,申请人预提交申请书,学院科技处组织审查,3月14日前正式提交。

建议申请人根据申请书模板(附件2)提早着手准备,不断加强材料凝练,提高资助率。


附件1:账号开通信息.xls

附件2:申请书模板.pdf


科技处、重大项目办公室、人事处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