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捷克科学院(CAS)双边合作协议及后续达成的共识,2022年度双方将继续共同资助合作交流项目,以促进两国科学家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一、项目说明
(一) 资助领域
1.数学和物理(申请代码1须选择A下属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2.化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B下属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3.生命科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C下属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4.地球科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D下属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二) 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不超过10万元/项,捷方资助强度不超过60万捷克克朗/项。
(三) 资助内容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中方研究人员访捷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和在捷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以及在华举办的小型研讨会的会议费。CAS资助捷方研究人员的国际交流费用与研究费用。
(四)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2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 申请人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管理办法》和双方达成的共识,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须是2023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的负责人或参与者(在研项目的参与者作为中方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或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并经在研项目负责人同意),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
(二)捷方申请人应符合CAS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CAS提交申请。捷方项目指南请见: https://www.avcr.cz/en/academic-public/international-affairs/news/,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关于申请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 限项申请规定
(一)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受《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规定”的限制。
(二)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三) 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NSFC-CAS(中捷)合作交流项目,合计限1项。
(四)《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 申报说明
(一)申请人注意事项
项目申请书采取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 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2.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如下:
(1)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申请项目所属科学部选择界面,点击“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2)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
(3)点击“合作交流(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请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CAS项目(中捷)”,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基金项目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中文申请书填写界面。
3. 预算编报。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项目资金预算表仅填写序号第2项“业务费”,本项目无间接费用。在“预算说明书”栏目,应按照“项目执行计划”的内容,按交流年度为中方研究人员访捷的国际旅费和在捷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以及在华举办的小型研讨会的会议费制定详细预算。
4. 申请书填写说明。中捷双方申请书中的项目名称、双方依托单位和双方项目负责人(默认为“中方人信息”栏目和“境外合作人员”栏目的第一人)应严格一致。
在“项目执行计划”栏目,应按照交流年度,详细列出出访及来访人员姓名、出访及来访日期和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内容。项目参与人必须是2023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的项目负责人或者参与者。
5. 申请材料要求。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附件材料包括:
(1)捷方申请人和来访人员的英文简历;
(2)合作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中捷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内容、交流计划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交流协议。
未按要求提交以上附件材料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项目申请接收
中方信息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2年4月15日至2022年6月12日。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如有疑问,请致电项目联系人。
五、 拟批结果公布
评审结束后,拟批项目将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门户网站国际合作栏目中公布。
六、 联系方式
(一)中方联系人
徐进
电话:+86-10-62325351
Email: xujin@nsfc.gov.cn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86-10-62317474
(二)捷方联系人
Zdeněk Kresl
电话:+420-221-403299
Email: kresl@kav.cas.cz
七、学校项目受理
请有意向申请的科研人员提前与科技处联系,电话0532-86981837,邮箱20130089@upc.edu.cn。
为提高申请质量,请于2022年6月12日提前提交预审查。
科技处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