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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8日,《教育部2022年工作要点》发布,科技创新相关具体内容摘录如下:
20.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加快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强化有组织科研,坚持“四个面向”,组织大任务、建设大平台、组建大团队。
(1)主动与行业部门、地方政府和骨干企业对接,共同凝练科学技术问题,组织重大攻关任务。
(2)加快前沿科学中心、集成攻关大平台等重大平台的建设培育,推动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加快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布局,建设首批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和医药基础研究创新中心。
(3)服务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组织高校与地方成立联合创新中心、与企业开展协同攻关,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建设。
(4)支持战略科技人才和领军人才为首席科学家组织大团队,启动实施科技领军人才团队和优秀青年团队项目。
(5)提升高校创新开放合作水平,支持高校牵头发起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工程。
(6)发挥高校智库作用,提高咨政建言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
(7)加强科研伦理规范和监管,加强科研诚信教育,弘扬科学家精神,营造良好创新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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