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方针,充分发挥实验室开放交流、高层次人才培养、引领重大原创基础理论和技术突破的作用,特此公布2021年度中国石油大学重质油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指南(校企联合基金资助)。本年度校企联合基金面向京博控股集团产业发展需求相关的应用基础研究,并鼓励石油资源的绿色转化和高效利用等方面的创新性科学研究和工程技术开发,重点关注能源化工、高端化工及新材料等领域的新技术开发。实现基础理论创新和原型新技术开发方面的突破,促进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为国家能源转型升级和企业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一、重点资助方向
(一)炼油化工方向
1. 汽柴油转型新技术开发
2. 高硫原油/石油焦价值化利用新技术开发
3. 催化回炼油/油浆高附加值利用新技术开发
4. 重芳烃资源/高芳溶剂价值化利用新技术开发
5. 石脑油中轻烃资源分离新技术开发
6. 柴油定向转化制烯烃新技术开发
7. 醚后C4的高值化利用方案开发
8. 2, 2-二甲基丁烷为代表的轻烃利用技术开发
9. 新型高芳烃高黏度橡胶增塑剂开发
10. 新型低成本高效柴油抗磨剂开发
(二)沥青及胶乳方向
11. 特定原油沥青产品延度指标提升技术开发
12. 高固含量丁苯胶乳技术开发
13. 特定原油沥青品动力粘度指标的提升技术开发
14. 特定原油沥青产品RTFOT老化指标提升技术开发
15. 红外快评对聚合物改性沥青中改性剂含量检测技术开发
16.对甲基苯乙烯制备技术及溴化异丁烯-对甲基苯乙烯共聚物(BIMS)产品开发
(三)聚合反应方向
17. 聚合反应模拟计算技术
18. 新型耐高温烯烃聚合催化剂开发
19. 烯烃选择性聚合合成高碳异构烯烃技术开发
20. 高固含量丁基胶乳产品开发
21. 链端官能化溶聚丁苯橡胶合成技术开发
注:如有符合能源化工、高端化工及新材料等领域其他相关方向,也可申请。
二、课题申请
1. 实验室诚邀国内外相关领域的学者围绕企业联合基金要求方向申请课题,实验室将按照“公平公正、择优支持”的原则,采取自由申请、实验室初审、学术委员会终审的程序遴选课题。
2. 申请人需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已获博士学位;
(2)具备实施该课题的研究能力、可靠的时间保证和基本的研究条件;
3. 采用重质油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模式,面向全国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广泛申报,重点实验室联合企业方共同负责课题的批准、监管和运行。
4. 2021年度,设立开放课题15-20项。经费资助额度分5-10万元/项、10-20万元/项两档,可根据项目需求申报。
5. 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本年度课题执行期为2021.06.01-2023.5.31;根据课题进度,可提前申请结题,进入后续研发(另行签订后续研发项目合同)。
6. 实行限额申报,申请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课题,并且无在研重质油国家重点实验室资助课题。
7. 申请者按规定格式填写课题申请书。
(1)电子档发送至邮箱:guoning@upc.edu.cn,电子邮件主题请命名为“2021年度校企联合科研平台基金申请”。电子邮件发送截止日期为2021年06月30日;
(2)课题申请只需提供电子版,待接到课题批准通知书后,再提交纸质申请书和任务书一式3份(原件,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签字盖章,上交实验室。
8. 实验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宁、张倩;电话:0532-86981762
邮寄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重质油国家重点实验室(266580)
三、课题管理
1. 开发课题实行课题组长负责制,进行合同制管理,京博控股集团先导科研经费基金池为合同研究任务下达方提供项目经费。
2. 课题执行过程中,如需改变或推迟计划,需提前3个月提交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执行。
3. 课题在执行期间形成的有关论文、专著、研究报告、软件、专利及鉴定、获奖、成果报道等,经费资助须标注“重质油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项目批准号)”或“Supported by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Heavy Oil Processing”。京博控股集团优先享有课题产生的技术成果或知识产权,并为课题后续研发提供经费支持。未按要求标注的成果不予认可。
4. 结题须满足如下要求:每个课题结题需达到申请书“预期成果及考核指标”或合同书“主要考核指标”的要求,具体“预期成果及考核指标”可咨询企业方技术联系人。成果载体可以是论文、专利或相关技术研究报告等。
企业技术联系人:赵德明
E-mail:deming.zhao@chambroad.com;电话:18265755778
5. 合同期限内获得突出研究成果的课题,如重大技术突破或理论创新等,可以申请滚动支持,本基金优先给予资助。
6. 申请者应在财政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工作计划合理安排支配研究经费。对使用不合理或不能完成任务的,实验室有权调整或停拨经费。
重质油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立项合同模板 2021版.doc
重质油国家重点实验室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