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有关项目负责人:
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以下简称“自主创新项目”)经费执行率是主管部门核算各高校科研业务费资助额度的重要依据。为保证自主创新项目经费的执行进度,根据科研业务费按序时进度执行的考核要求,现将自主创新项目经费执行进度安排通知如下:
1、执行进度总体要求
时间节点 | 经费执行率要求 |
6月30日 | 50% |
9月30日 | 75% |
11月30日 | 100% |
2、请各院部科研秘书务必通知到每一位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尽快支出项目经费。各学院高度重视自主创新项目日常管理工作,各项目负责人务必严格按照进度要求及时、合规执行项目经费。
科技处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