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关于组织申报山东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通知

发布者:刘伟发布时间:2021-05-24浏览次数:568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人才资助体系,充分发挥科学基金引进和培养人才的功能,吸引海外优秀青年人才来鲁工作,自2021年起,设立山东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简称山东省海外优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山东省海外优青项目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来鲁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培养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青年科技人才,为加快实施科教强鲁、人才兴鲁战略贡献力量。

二、资助模式

1.资助强度:60万元。

2.资助期限:3年。

三、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取得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产权清晰,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24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领军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鲁)工作,或者202011日以后回国(来鲁)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来鲁工作不少于3年。

8)申请人依托单位须为山东省行政区划范围内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省级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

2.限项要求

1)山东省海外优青项目执行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的限项要求。

2)当年申请或正在承担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的不得申请山东省海外优青项目。

四、申请方式及时间

1.山东省海外优青项目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cloud.sdstc.gov.cn/)在线填报,使用省政府统一服务门户注册的个人账号进行网上申报。申报系统将于2021531日以后开放。

2.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按照申报通知要求,与依托单位签订工作合同或者意向性协议2021619:0062816:00(首批申报时间),登录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cloud.sdstc.gov.cn/)在线填报。申请人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山东省海外优青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方式,申请人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公正性承诺书等材料至依托单位,由依托单位审核后提交至各市科技局,各市科技局推荐至省科技厅,其中省属单位、中央驻鲁单位直接推荐至省科技厅。

4.依托山东省行政区划范围内的用人单位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进入最后评审阶段未获立项的,且符合山东省海外优青项目申请人条件,并按程序提交申请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后,可直接给予山东省海外优青项目支持。

5.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常态化开展省海外优青申请评定工作,申请人年龄按遴选年71日计算。

五、省厅联系方式

山东省科技厅咨询电话:0531-66777056

技术支持电话:0531-66777094

六、学校项目受理方式及截止时间

1、首先签订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协议,请联系人事处,电话0532-86981882;

2、项目申请相关事宜,请联系科技处,电话:0532-86981837;

学校受理时间截止到2021年628日。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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