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山东省社科规划会计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处发布时间:2015-10-21浏览次数:6

各有关单位:

经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管理办公室研究决定,1022日至116日受理2015年度山东省社科规划会计研究专项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计研究专项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项目申报以《2015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会计研究专项指南》为依据。申报资格和条件同2015年度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

项目经费来源分为资助和自筹。申报者应根据研究工作实际需要,认真做好经费预算。一般项目资助35万元,重点项目资助58万元,申报自筹经费项目,必须出据单位经费资助证明,资助额度不能少于1万元。单位自筹经费不能落实的,不得申报。

2、本项目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进行。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申报上限为5项,山东财经大学申报上限为8项,其他高校和科研单位申报上限为2项。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特就2015年度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2)承担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以及中央各部委、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年度项目(研究专项有特别规定的除外)。省社科规划项目尚未完成的,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3)申请同年度中央各部委、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以及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省社科规划项目。(4)凡以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进行后续研究而申请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新项目。(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新项目。

3、申报人应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的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省社科规划项目研究实行信誉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凡在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4、获准立项的《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研究期间不得擅自更改研究方向。

5、受理申报时间截止到2015112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包括:统计表的电子版和纸质材料、《申请书》(一式7份)的电子版和纸质材料。

6、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管理办公室通讯方式:济南市胜利大街39号(山东出版集团院内西楼303311房间),邮政编码:250001,联系电话:0531-820703080531-82070323

7、申报者需进入科研管理系统录入项目信息。网址:

http://121.251.255.66/business/login.do?actionType=loginoff 初始账号和密码都是工号。具体步骤是依次点击【我的项目】-【项目申报】,点选《关于做好2015年度山东省社科规划会计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右面的【申报】,进行项目信息录入。

科技处文科办联系方式

联系人:顾明华 崔伟

  话:86983266

  箱:gmh1973@upc.edu.cn;cuiwei@upc.edu.cn

                                  科技处文科办

                                   2015.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