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和运行,提升中心发展水平,根据《山东省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质升级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山东省科技厅现启动2015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和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和绩效评估范围
1、年度报告:2014年、2015年升级或新建的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请有关中心总结开展示范建设以来的建设、运行情况,并填报《山东省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5年度报告书》(见附件)。
2、绩效评估:2012年以前批准建设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其中2014年、2015年升级为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不在此次评估范围。请参加评估的有关中心对近三年(2013-2015)建设、运行情况进行总结,并填报《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报告书》(见附件)。
二、有关要求
1、请各中心根据要求如实、全面、准确提报有关材料。
2、请各中心提供一份综合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中心运行情况、取得的成效、典型案例、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工作建议等情况进行说明。表达清楚扼要、突出重点。
3、学校将对中心的绩效评估报告书进行初审。
4、省科技厅将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依据绩效评估报告书对参加绩效评估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对达不到要求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将予以限期整改或者取消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格。
三、其他事项
1、材料报送要求:将纸质报告书(一式三份)、报告书和综合报告的电子版于2015年12月8日前报送重大办1303。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格。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 刘明 臧泽威 86983265
邮箱: zangzewei88@163.com
科技处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