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科研基地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处发布时间:2015-11-26浏览次数:9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科研基地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基[2015]60号)要求,青岛市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科研基地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与范围

调查对象是国家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和省、计划单列市所属的国家科研基地和省部级科研基地。

国家科研基地包括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

省部级科研基地包括山东省、青岛市及国家部委(机构)批准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法人单位建设的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基地。

我校调查名单详见附件。

二、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包括科研基地“十二五”以来的基本情况、科研人员、科研基地设施与仪器设备、科研经费等四个方面。

科研基地的基本情况包括科研基地名称、依托单位、基地负责人等。

科研基础设施与仪器设备包括重大科研基础设施、重要科研仪器设备以及相关条件保障情况。

科研经费包括科研基地经费渠道、总量、类别。

三、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请各科研基地完成《科研基地调查表》(见附件,不要更改原格式)填报,于1130日下午下班前将此表纸质版一式12份和电子版报送重大办1303

联系人:刘明  臧泽威  86983265

邮箱:zangzewei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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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处

                     2015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