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瑞士国家科学基金会(SNSF)双边合作协议,2016年双方将共同资助中瑞合作研究项目,促进两国科学家的交流与合作。
一、项目说明
1. 资助领域:Environmental sciences and engineering(环境科学与工程),中方申请人须选择申请代码B07填写中文申请书;Material sciences(材料科学),中方申请人须选择申请代码E填写中文申请书。
2. 资助强度:中方资助强度为每项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
3. 资助项目数:不超过11个项目。
4. 项目执行期: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申请人应按管理办法要求提交项目进展报告,项目执行期结束后应提交结题报告。
二、申请资格
1. 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 中瑞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3. 瑞方合作者应符合SNSF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SNSF提交申请。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4. 更多关于申请资格的说明请见《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规定
本项目属于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需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1.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2.正在承担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本项目。
3.不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3项的规定”限制。
4.《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报要求
1. 在线填报路径:
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是: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SNSF(中瑞)”,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基金项目的批准号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2. 在线提交附件材料,包括:
(1) 英文申请书。中瑞双方应共同在瑞士国家科学基金会网站(mySNF,www.mysnf.ch)上用英文完成英文申请书,并将生成的总文件以附件形式上传基金委申报系统。
(2) 合作协议(协议参考范本见附件1)。中瑞双方须就合作内容及知识产权等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
3.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在线提交后,申请人应联系科技处在ISIS系统审核确认,未经确认的项目将无法成功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在线成功提交后,报送系统生成的PDF格式中文申请书和本项目指南要求的附件材料(一式两份)至科技处。
4.我校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25日,有申报意向的老师请务必及时联系科技处。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视为无效申请,如有疑问,请致电欧洲处询问。
五、结果公布
2016年年末公布审批结果,获批准的合作项目自2017年1月1日开始执行。
六、项目联系人
1、科技处
联系人:谭树成
电话:86981837 18661437693
Email:tsc1980@upc.edu.cn(假期建议通过邮件联系)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中方联系人:徐 进 范英杰
Email: xujin@nsfc.gov.cn
电话:010-6232 5351
中方申请人在线填写申请书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可联系基金委ISIS系统技术支持。
电话:010-6231 7474
瑞方联系人:Timothy Ryan
Email: international@snf.ch
科技处
201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