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青岛市第三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处发布时间:2016-03-07浏览次数:26

 

各单位及相关人员:

青岛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青岛市委、市政府批准的我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最高奖项,每年评选一次,今年进行第三十次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参评成果的时限为201511日至20151231日。

2.本次评奖的申报时间为201633日至328日。

3.第一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申报人须填写《青岛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一式三份(如需复印,请一律用A4纸;除表格中“作者签名”一栏用钢笔手写外,其它部分一律用电子版填写,否则不予受理),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与申报成果一式两份(其中著作类成果两份原件,文章类成果至少一份原件)、申报成果支撑材料一式两份(用复印件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参评成果有关情况”字样,标明姓名和单位)一并上报。以上材料不需要电子版。所报材料一律不退还。各院部另需报送电子版《青岛市第三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成果登记表》。

由市级及以上社科规划部门、科技管理部门组织通过鉴定的课题,需提交立项书和结项证书原件,并按结项(鉴定)证书所要求的最终形式申报。

外文著作和外文论文的申报条件,除了需要提供细则要求的材料外,要提供本校之外的2位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外文作者要提供所刊期刊的介绍和评价资料。

4.其它未尽事宜请按照《青岛市第三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5.青岛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社科联学会部,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2号甲(帝威国际大厦)705房间,联系人:纪云华,联系电话:80798022, 邮政编码:266071

6.评奖通知、评选工作实施细则、评审表和申报成果登记表等均可到青岛社科网查询、下载。网址: http://sky.qingdao.gov.cn

科技处文科办联系方式

联系人:顾明华 崔伟

  话:86983266

  箱:gmh1973@upc.edu.cn  cuiwei@upc.edu.cn

科技处文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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