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校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人文社科类)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处发布时间:2016-03-15浏览次数:43

各文科院部及研究人员:

为了大力促进我校文科科研事业持续稳定发展,结合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具体情况,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中石大东发〔2012〕12 号)的有关要求,按照学校科技工作安排,现启动2016年度校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人文社科类)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后期资助项目 

为了鼓励我校文科科研人员出版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学术专著,学校决定在自主创新科研计划中继续设立“后期资助项目”,该类项目申请人不受是否承担在研自主创新项目限制,不受年龄和职称要求限制,我校在编在岗的文科专任教师均可申请。

(1)拟出版的专著成果必须已经完成了80%以上的研究任务,再版的著作不在资助范围。

(2)拟出版专著的出版社必须是在学校规定的可以资助的出版社目录(见附件1)中,方可申请,在其他出版社出版,不予资助。

(3)资助额度:在一类出版社出版,资助额度不超过8万元;在二类出版社出版,资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

(4)申请者须填写《自主创新科研计划后期资助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五份(简装,双面打印),同时上交已经完成部分的书稿打印件一份。

(5)获得后期资助的成果,必须在当年内完成出版合同签订工作,并且著作出版后必须申报省部级社科优秀成果奖。

(6)学校鼓励文科科研人员积极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后期资助项目等上级后期资助项目,其具体申报要求以当年下达的上级通知文件为准。获得上级后期资助项目立项的,将按照国家级项目给予经费配套。申报两次以上未获立项的,可直接参与下一年度学校后期资助项目的立项评审,且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资助。

二、交叉融合创新项目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我校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奋斗目标,引导科研人员积极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全面提升学校的科研创新能力,学校决定在自主创新科研计划(人文社科类)中设立“交叉融合创新项目”,鼓励我校科研人员开展跨学科交叉研究,促进各学科相互交叉和深度融合,努力培育面向国家需求的重大、重点项目和新的学科增长点。

(1)交叉融合创新项目必须是依托精心凝炼的学科交叉方面的科学研究内容,不能是在研各类基金(项目)的拼凑组合。要求项目至少有两个以上一级学科交叉,可文文交叉,文理交叉,文理工交叉等等,但原则上要求不要超过三个一级学科。

(2)交叉融合创新项目实行主、副项目负责人制,主学科项目负责人确立后,根据实际情况,其他各一级学科可设立一个副项目负责人,亦可不设。

(3)主、副项目负责人不受是否承担在研自主创新项目限制,但目前承担两项以上在研自主创新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不支持申请。

(4)申报人员具体要求:

主项目负责人原则上要求是文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有较强的科研能力、领导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必须具有高级职称,且至少作为负责人承担过省部级以上文科项目;

副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且至少参与过省部级以上项目;

每个交叉一级学科都应该有研究人员参与实际研究工作;每个交叉一级学科的参与人员中至少应有1人具有高级职称。

(5)项目研究经费基数为6万元,每设立一个副项目负责人增加经费2万元;项目研究时间为三年(以2016年4月计始),最多延期一年。立项后确立研究经费额度,并首次拨付60%,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20%,不合格终止执行后续计划,项目完成结题后拨付20%。

(6)项目结题要求:

项目执行期内,至少申报1项文科重大项目,即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如获得立项则视为自动结题。

如未能获得立项,则必须达到以下结题条件,其中A为必要条件,B、C可二选一。

A课题组成员依托项目研究内容,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SSCI收录期刊论文2篇;或SCI收录期刊论文3篇;或CSSCI收录期刊论文不少于5篇;其中主、副项目负责人都必须至少发表第一署名论文1篇。出版相关学术专著1部,可视同于发表2篇C刊论文(每个项目只计1部著作);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可视同于发表1篇C刊论文;相关成果获得厅局级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可视同于发表1篇C刊论文。

B课题组成员依托项目相关成果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1项;或主、副项目负责人获得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项。

C主、副项目负责人获得国家级一般项目1项,或者课题组成员依托项目研究内容,获得省部级项目3项。

(7)申请者须填写《自主创新科研计划交叉融合创新项目申请表》(见附件3),一式五份(简装,双面打印),同时上交相关申请人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五份。

三、其他要求 

1、项目申报由院部统一组织,不受理个人申请。 

2、研究人员均可根据申报条件自由申报,不设限额,择优立项,严格执行宁缺毋滥原则。

3、各院部应根据项目申报条件对申报项目进行严格审核,未经院部审核的项目不予受理。各院部需汇总并按类别填报《2016年度校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申报清单》(见附件4),《申报清单》需提交电子版及纸质材料各一份,签章有效。

4、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 

5、其它不明事宜请与科技处文科办联系,联系电话:86983266,邮箱:gmh1973@upc.edu.cn ;cuiwei@up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