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16年度自主创新科研计划科技专项项目任务书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处发布时间:2016-04-20浏览次数:66

各院部、有关项目负责人:

2016年度自主创新科研计划科技专项项目已完成立项,项目清单见附件1。获资助项目负责人务必认真阅读本通知有关要求,并尽快填报任务书。

1、  任务书填报要求

项目负责人需按要求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任务书》(格式见附件2,请不要使用以前版本任务书)。

任务书填写应认真、规范、完整。对于不按要求填写任务书的项目,将暂缓立项。

项目研究期限统一为20161月至201812月;项目资助金额18万元;承担单位、合作单位填写所属学院全称。

任务书电子版文件命名为“2016年自主创新科技专项任务书-负责人姓名”,并上传到科研管理系统(登录系统后,进入“我的项目”,选择对应的项目,在“项目文档”内上传任务书电子版)。

任务书纸质材料需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并胶订成册,封面统一为白色。申请书应作为附件一并装订(双面打印,申请书内容以申请提交版为准,不能再做修改)。纸质材料应与电子版内容保持一致。

为配合财务进行项目预算额度控制,项目负责人另需同时报送项目经费预算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必须与任务书中预算一致)

任务书纸质材料由院部汇总并签章后统一提交,报送截止时间425日。

2、  其他要求

经费预算应根据批准资助金额,在申请书经费预算基础上合理编制。经费预算中不允许出现办公耗材费用,其他科目开支范围及比例限制请参考《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任务书签订后经费预算原则上不予调整。

任务书所列预期成果及考核指标不得低于申请书中相应内容。

项目研究形成的成果必须标注,中英文标注为“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upported by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否则不能作为本项目成果。

获得校自主创新科研计划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作为申请人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并计入项目绩效考核。

特别提醒:自主创新科研计划资助经费来源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根据相关要求,当年630日前支出经费应不低于拨付经费的40%1031日前支出100%。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经费预算及经费支出进度要求,及时支出项目经费。

其他不明事宜请联系科技处科研管理科。

联系电话:86981837

Emailtsc1980@upc.edu.cn

 

附件1:2016年度自主创新科研计划科技专项项目清单

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任务书》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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