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速培育数据市场,根据山东省大数据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全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青岛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揭榜挂帅”榜单征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开展数据领域理论研究、技术创新和应用实践,推出一批符合数据要素特性的创新成果,深度挖掘和充分发挥数据要素的协同优化、复用增效、融合创新作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发展。
二、榜单方向
(一)数据产权保护。围绕数据产权归属认定、产权登记、利益保护、“三权分置”以及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衍生数据认定等方面开展理论研究、技术创新和应用实践。
(二)数据治理。围绕数据产品标准规范、数据产品质量评价、数据治理工具、企业数据合规管理等方面开展理论研究、技术创新和应用实践。
(三)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围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模式、定价机制、收益分配等方面开展理论研究、技术创新和应用实践。
(四)数据流通交易。围绕数据流通交易示范合同、数据流通交易合规指引、数据流通交易负面清单、数据市场统计监测、数据市场信用管理、数据市场联管联治等方面开展理论研究、技术创新和应用实践。
(五)数据收益分配。围绕企业、个人数据在数据流通有偿使用过程中的定价评估、收益分配等方面开展理论研究、技术创新和应用实践。
(六)数据流通利用技术。围绕可信数据空间、数联网、数场、数据元件、隐私保护计算、区块链等数据流通利用关键技术,开展理论研究、技术创新和应用实践。
(七)数据产业发展。围绕数据企业培育、数据产业全链条协同发展等方面,开展理论研究、技术创新和应用实践。
(八)数据安全。围绕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数据安全审计、数据安全管理认证、个人信息匿名化处理、数据安全保险分担机制等方面,开展理论研究、技术创新和应用实践。
三、揭榜条件
揭榜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注册地和主要办公场所设在山东省辖区内,在数据领域具有研究创新能力的相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鼓励揭榜单位联合其他省内外具有数据领域研究创新能力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组成联合体申报。联合申报的,揭榜单位与联合单位前期应有良好的合作基础,总数不超过3家。
2.具有稳定的研究团队,能够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经费、技术等支持。
3.紧紧围绕榜单方向,细化揭榜任务,明确总体目标、阶段性目标及预期成果,确保能完成年度揭榜任务。其中理论研究类应至少完成一个研究报告,技术创新类应至少形成一个创新成果,应用实践类应至少打造一个应用场景或实践案例。
4.具备较为完善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能够采用安全可靠的技术手段,确保数据安全。
5.揭榜单位和联合单位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行为,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事故,信用状况良好(以信用中国、信用山东查询结果为准)。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申报。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参与申报,应结合自身实际编制《2025年全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揭榜挂帅申报书》(见附件2),明确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揭榜任务。每个揭榜单位牵头申报1个榜单方向,揭榜任务应聚焦榜单方向开展理论研究、技术创新和应用实践。请各单位于2025年1月10日上午10点前将揭榜挂帅申报书(盖章pdf版和word版)通过邮箱报送至学校科技处(邮箱“liuwei2014@upc.edu.cn”)。
(二)初审推荐。青岛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根据各揭榜单位提报情况择优推荐相关榜单至山东省大数据局。
(三)评审公布。山东省大数据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估审核,公布揭榜单位和相应揭榜任务。
附件1:鲁数函〔2024〕78号: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全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25年全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揭榜挂帅申报书.docx
科技处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