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有关科研单位:
按照《中华国际科学交流基金会杰出工程师奖奖励办法》(见附件1)的规定和要求,2024年第六届杰出工程师奖推荐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杰出工程师奖的奖励范围是中国内地及港、澳、台地区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奖项设置
杰出工程师奖分为杰出工程师奖和杰出工程师青年奖。杰出工程师奖每届奖励人数不超过40名,杰出工程师青年奖每届奖励人数不超过30人。
三、被推荐人基本条件
1.被推荐人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被推荐人年龄不超过65周岁,其中杰出工程师青年奖被推荐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被推荐人在生产、建设、科研一线从事产品或工程项目生产、施工、开发、设计、研究等工程技术工作10年以上,其中杰出工程师青年奖被推荐者在工程技术工作岗位上的工作年限8年以上;且到评选期仍在从事相关工作;
4.被推荐人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产业领域中,创造性地应用先进科学技术,在产品、工艺、材料等方面实现自主创新,取得重大技术成果:该成果已在重要工程项目或重点产业领域得到成功运用,对促进产业技术进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产生重大影响,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并作为主要完成人做出突出贡献;
5.被推荐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在推动产业技术进步促进技术成果转化等方面做出特别突出贡献,并在其从事的领域或行业中具有相当影响力的工程技术人员。
四、推荐渠道
杰出工程师奖采用推荐单位(人)推荐的办法产生候选人。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个人),只能推荐与本领域相关的候选人。
(一)单位推荐
1.具备杰出工程师奖推荐资格的单位,包括:面向企业或生产建设领域的全国性重点行业协会和学会、承担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高校、部分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见附件2);
2.我校作为承担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高校,可以推荐2名候选人。
(二)专家推荐
1.具备杰出工程师奖推荐资格的专家,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历届杰出工程师奖获奖者。
2.每位有资格的推荐人只能推荐一位候选人,且每一位候选人须同时取得两位有资格的推荐人推荐才有效。
五、推荐程序
1.申报摸底。各单位请于2024年5月6日12:00前将本单位申报人选汇总表(见附件3)发送至shanbl@upc.edu.cn。
2.确定推荐名单。请各单位组织本单位拟通过学校推荐的申报人选按照申报奖项分别填写《第六届杰出工程师奖申报表(单位杰工)》(见附件4)或《第六届杰出工程师奖申报表(单位青年)》(见附件5),并于5月31日12:00前将申报表及附件材料电子版报送至科技处,学校邀请专家论证后确定推荐人选名单。
3.系统填报。被推荐人在杰出工程师奖网络推荐平台上(以下简称网络推荐平台,网址:http://www.isefc.org)“杰出工程师奖登录窗口”的“工程师申报入口”登录、注册,在线填写和提交《杰出工程师奖推荐表》等相关材料。系统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23日。
4.材料报送。被推荐人从网络推荐平台下载打印书面材料1份,于6月28日12:00前报送至科技处1302-2房间。学校在网络推荐平台填写《杰出工程师奖推荐意见表》,并打印出书面材料,与被推荐人填写的相关材料一并寄送至杰出工程师奖励工作办公室,同时在网络推荐平台上完成材料的提交。
拟通过其他渠道推荐的按照其他渠道的要求进行。
六、联系方式
其它不明事宜请与科技处科研战略与成果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单宝来 86981831 shanbl@upc.edu.cn
科技处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