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关于推荐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专家的通知

发布者:刘伟发布时间:2023-12-05浏览次数:694

各院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础研究的重要讲话精神,完善基础研究项目的组织、申报、评审和决策机制,实施差异化管理和国内外同行评议,加快建设具有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优势学科。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拟邀请全国优势领域专家深入参与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条件

()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科技工作中无不良记录,能够认真、公正地履行职责;

()熟悉相关领域的研究发展状况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了解科技活动的特点与规律;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放宽到70周岁)

()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过国家或省部级科技项目(课题),或是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获奖人(前三名获奖人),或是国家或省部级科技人才称号获得者,或是在主要国际学术组织中担任职务,或是国际标准起草人

二、工作流程

本次推荐主要采用院部推荐的方式。请各院部对照推荐专家条件,鼓励本单位满足条件的高层次专家、优势领域专家和青年专家积极参与。请专家按要求认真填写《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专家信息表》(见附件1),各院部负责汇总检查后于1213日前反馈至学校科技处基金办,邮箱liuwei2014@upc.edu.cn

三、联系方式

学校科技处: 86981837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办公室:010-5557122315810287567

附件1: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专家信息表.xlsx

附件2:国基金2023版学科代码.xlsx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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