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我校关于项目经费管理的现有文件要求,2021年依托我校承担的山东省、青岛市项目已通过结题的,结余经费可以留在原经费本上继续使用2年(自项目验收结论下达后次年的1月1日起计算),2年后仍剩余的经费将按原渠道退回上级主管部门或收缴学校。根据工作安排,近期集中受理该批次项目结余经费的结转及绩效发放事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项目结项
10月7日前,项目负责人在学校科研创新服务平台-科研项目-办理业务-结项中上传结题材料,完成项目结题流程,各学院科研秘书审核后提交。(结题材料:省基金项目上传从云平台系统下载的基金委签章的结题报告,其他项目上传主管部门盖章的结题报告。)
2、绩效发放(一次性发放完成)
10月7日前,项目负责人在学校科研创新服务平台-科研项目-办理业务-绩效发放,填写完成后提交,各学院科研秘书审核后提交。(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组成员实际贡献,在绩效发放方案中填写发放金额。绩效支出只能发放任务书中的项目组成员,绩效发放总额必须与任务书中的绩效支出额一致。)
项目负责人登录财务网上申报系统,按薪酬或劳务进行网上录入(发放人员及金额必须与网上填报的绩效发放方案严格一致),完成绩效发放财务申报,生成绩效财务发放表,项目负责人等签字。
3、结余经费结转
学校科研创新服务平台-科研项目-办理业务-结转,填写“后续研究内容”和“结余经费预算”后提交,各学院科研秘书审核后提交。
4、材料提交
10月11日前,项目负责人在学校科研创新服务平台上下载打印学校审核通过的《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计划任务书》(双面打印、院部签字盖章)、《纵向科研绩效支出申请表》以及财务网上申报系统生成的《校内人员其他工薪收入发放表》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交至院部科研秘书处。院部汇总完毕统一报送至行政楼1304基金与计划项目办公室。
5、科技处会同财务处及时审批办理结转手续及绩效发放。
二、有关说明
结题项目的结余经费可根据后续研究需要重新编制预算,预算科目不设定比例限制,后续主要研究内容填写结余经费准备开展的研究工作。
其他不明事宜,请联系科技处基金与计划项目办公室。
联系电话:86981837
科技处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