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2022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通知

发布者:单宝来发布时间:2022-09-06浏览次数:1348

各院部、有关科研单位:

根据《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改革精神,现将2022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类别

2022年青岛市科学技术奖设市科学技术最高奖、市自然科学奖、市技术发明奖、市科技进步奖和国际科技合作奖三个奖种。其中,在科技进步奖中设颠覆性技术探索类、海洋产业创新类、智造创新类、民生科技类、科技成果转化卓越贡献个人(团队)类项目,具体详见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http://qdstc.qingdao.gov.cn/kjdt/tzgg/202209/t20220905_6339379.shtml)。

青岛市科学技术最高奖、国际科技合作奖不设等级,原则上其他奖种分别设立一等奖、二等奖2个等级。颠覆性技术探索类、科技成果转化卓越贡献个人(团队)类直接推荐申报一等奖。

市科学技术最高奖每年授予人数不超过2名;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每年授奖名额不超过10个。

颠覆性技术探索类、科技成果转化卓越贡献个人(团队)类每年授予项目数不超过2项/类。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每年奖励总数不超过120项。

二、推荐条件

推荐项目和人选除符合《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2022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以下简称《推荐工作手册》,见附件1)及有关规定要求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推荐颠覆性技术探索类、海洋产业创新类、智造创新类、民生科技类、科技成果转化卓越贡献个人(团队)类等市科技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21831日前在我市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成果转化应用)。

2.列入国家和省部级科技计划(基金、专项)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或结题通过后方可推荐。

3.20202021年度连续两年通过形式审查进入评审程序但未获奖的项目,2022年度不得以相同技术内容再次推荐

4.参评市科学技术奖的完成人同一年度限申报一项。获2021年度市科学技术奖的前两位完成人,不能被推荐参评本年度市科学技术奖励。

5.已经获得国家、省或市科技奖励的同一项目或者主要技术相同的,不得推荐参评市科学技术奖。

6.推荐项目不涉及国防、国家安全且不存在因保密原因不能公开的情况,涉密项目不得作为市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

7.完成单位或完成人未列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或者联合惩戒名单。

三、推荐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推荐材料

市科学技术奖推荐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

       1.电子版材料:通过市科学技术奖励系统(青岛市科技局网站http://qdstc.qingdao.gov.cn/服务大厅“科技奖励系统”板块)在线填写和上传。

       2.纸质版材料:网上提交电子版推荐材料后,通过市科学技术奖励系统下载打印,并签字、盖章。纸质版推荐材料应当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网络评审仅审阅电子版材料。

(二)时间要求

       1.各单位请于9917:00前将本单位申报项目(人选)清单(见附件2)发送至shanbl@upc.edu.cn,不接受个人单独报送。

       2.91317:00前报送推荐书电子版一份(格式见推荐工作手册,含附件),学校预评审后择优推荐,并发放推荐号以及推荐口令。

       3.915日至921日,项目所有完成单位以及完成人所在单位同步公示,公示内容见推荐工作手册。

       4.网络申报截止时间:91917:00

       5.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其他不明事宜请与科技处科研战略与成果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单宝来

联系电话:86981831

电子邮箱:shanbl@upc.edu.cn

 

附件:1.2022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doc

2.2022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奖申报项目(人选)清单.xls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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