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2022年度青岛市重点实验室申报通知

发布者:孙伟发布时间:2022-06-01浏览次数:517

各有关单位:

按照青岛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青岛市重点实验室的通知》要求,依据《青岛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青科规202113号,简称《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青岛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及方向

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结合我市七大优势产业、十大新兴产业及七大未来产业规划布局,重点支持以下领域方向:

         1. 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家电、集成电路、新型显示、虚拟现实、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工业软件;

         2. 生物技术: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基因技术、生物育种、生物制品;

         3. 高端装备及制造:交通装备、智能制造装备、精密仪器仪表、工业机器人、海洋装备;

         4. 新能源及生态环保:氢能与储能、生态保护与修复、绿色印染;

         5. 新材料:先进高分子材料、金属材料、光电材料;

         6. 未来产业:深海开发、空天信息、量子信息。

二、申报条件

         1. 符合市重点实验室建设指南,研究实力强,在本领域有代表性,有能力承担国家、省、市科研任务

2. 具有良好的学术研究氛围和较为完善的科研管理制度;

3. 具有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科研队伍,固定研究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研究人员不低于三分之一;

4. 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人员与用房集中,实验室面积应在10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总值应在800万元以上(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实验室可适当降低设备总值);

5. 依托单位能为实验室提供后勤保障及相应经费等配套条件,保证实验室科研工作和开展国内外学术合作交流的基本需要。 

三、申报程序

1. 申报材料在线填写。实验室负责人登录“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服务平台(试用版)”(http://222.173.102.106:28090/#/Login),点击“创新认定申请”—“创新平台认定”,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2022年度”—“战略科技力量提升专项”—“实验室建设”—“市重点实验室申报”,进行网上填报并上传附件材料,填报完成后提交主管部门审查。

注:首次使用该平台须先注册账号,申请注册后,及时联系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

2. 主管部门在线审查。主管部门(学校)登录“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服务平台(试用版)”(http://222.173.102.106:28090/#/Login),对提交的实验室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上传审查意见后提交。

四、申报时间

实验室网上填报时间为2022669:00~61617:00

申报材料及审核推荐按时提交的,方可视为完成申报;其余情况均视为未完成申报。

五、有关要求

1. 限额申报。我校可最多申报2个。各单位若计划申报,请于66日首先向学校报送《附件2:青岛市重点实验室推荐汇总表》,学校经遴选后择优推荐。

2. 申报的市重点实验室须符合本通知的申报领域方向,名称要体现研究方向和应用领域,并突出自身优势和特色,避免过于宽泛。鼓励高校与企业、院所联合申报市重点实验室。

3. 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客观、真实,申报材料将作为后续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的依据。

六、联系方式

科技处:孙伟  86981017

 

附件:1. 青岛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

           2. 青岛市重点实验室推荐汇总表

附件下载:附件下载.doc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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