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素养,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科学文明,树道德新风,市科技局将开展2021年度青岛市科普微视频大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1. 时间要求
参选作品应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完成并播出过的原创微视频作品。时长为2—5分钟。
2. 内容要求
内容围绕普及科技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宣传《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相关知识与方法;繁荣科普创作,推进科普信息化建设,并符合以下要求。
(1)作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利于推动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
(2)与主题相关的纪录短片、DV短片、视频剪辑、动画、动漫等;
(3)内容短而精,兼具科学性、知识性、通俗性、艺术性、趣味性;
(4)作品应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区(市)级以上城市电视台,国内主流网络平台,主要科技、科普类网站,具有广泛影响的专业网站播出过,并提供原视频播放网址;
(5)作者承诺参选作品创意及素材的原创性,保证对提交作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若发现抄袭,将被取消参加评选资格;
(6)视频中的文字语言应为简体中文,配音和解说使用普通话。
3. 形式、格式要求
(1)可通过PC、手机、相机、摄像头、DV、DC、MP4等多种视频终端摄录。
(2)格式须为MP4格式,单个视频大小为100—200兆之间,最好为高清视频。
二、推荐方式
为激励社会各界、广大公众参与科普微视频的创作、制作,向社会公开征集优秀科普微视频作品,可通过各区(市、功能区)主管部门推荐,也可以每个机构、每位公民自荐参加。
三、投稿方式
1. 各区(市、功能区)主管部门推荐作品
各区(市、功能区)主管部门推荐参赛的科普微视频,同时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交材料。
(1)提交视频文件、《2021年度青岛市科普微视频大赛作品推荐表》(附件1)的电子版、纸质版扫描件至邮箱。
(2)邮寄推荐的微视频光盘(3套)、纸质版《2021年度青岛市科普微视频大赛作品推荐表》(3份)至青岛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
2. 社会征集作品
(1)请机构、自荐个人提交《2021年度青岛市科普微视频大赛作品自荐表》(附件2)的电子版、纸质版扫描件、作品视频文件至邮箱。
(2)邮寄自荐的微视频光盘(3套)、纸质版《2021年度青岛市科普微视频大赛作品自荐表》(3份)至市青岛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
3. 注意事项
作品推荐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29日。
(1)各区(市、功能区)主管部门推荐的微视频作品中,只能由第一作者提交;多个单位共同参与制作同一部科普微视频,只能由第一制作单位提交。
(2)自荐机构应为科普微视频作品原创机构;多个机构参与制作的,只能由第一制作机构自荐。
(3)自荐个人必须是科普微视频作品原创者;多人参与制作的科普微视频作品,只能由第一制作人自荐。
(4)为激发广大青少年科学兴趣,培养青少年创新思维,提升青少年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优秀微视频评选向青少年倾斜,鼓励青少年个人自荐优秀微视频作品。
(5)主办方拥有对所投稿作品的播放权。
四、评选办法
所有参赛作品经形式审查后,市科技局将组织评议专家组进行评议,获奖作品将择优在2022青岛科技活动周期间展播,同时择优推荐参加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
五、联系方式
市科学技术信息院联系人:赵沁韵 82863926
邮 箱:qdskjjxch@163.com
地 址:青岛市市南区龙口路40号
市科技局联系人:王文娟 85911893
青岛市科技局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