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2021年度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志伟发布时间:2021-03-04浏览次数:384

各院部、有关科研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一)提名人数:限额提名,我校将根据各提名单位下达指标,择优推荐。

(二)提名奖种:提名人可提名“科学与技术进步奖”、“科学与技术创新奖”。请在《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奖提名书》(以下简称《提名书》)“奖项建议”栏目提名适合的奖项。

(三)“青年创新奖”授予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科技人员,即被提名人出生日期应于197611日后

(四)请按照“《提名书》填写说明”填写。确保《提名书》及辅证材料相关内容不涉及敏感信息,且可公开。形式审查不合格的将不提交评审。

(五)凡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保密项目的完成人,不得参加提名和评审;国防、国家安全领域不保密或已解密项目的完成人,可以被提名参加评选,但应出具相当于省、军级单位的保密审查证明。

(六)何梁何利基金全部资金为专用于奖励国内优秀科技工作者的社会公共财产。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原则是基金提名和评选工作的生命线。请认真阅读《提名书》中第5页“提名人声明”,坚持科学精神,秉持职业操守,对提名的被提名人情况介绍做到客观、真实、公正。

二、报送材料要求

(一)请于何梁何利门户网站(http://www.hlhl.org.cn)下载提名系统软件,认真阅读系统说明书后,按要求填写被提名人信息。

(二)请将提名系统软件生成的上报数据文件(hnf后缀文件)和提名书word文件(请勿提供docx后缀文件)刻录成光盘,数据文件名及后缀名称请勿删改。

三、报送时间节点

(一)各单位请于202135日前将申报人姓名及奖种发送至shanbl@upc.edu.cn。

(二)电子版光盘材料请于39日前报送至科技处成果管理科(行政办公楼1302房间)。

(三)纸质材料的报送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其他不明事宜请与科技处成果管理科联系

联系方式:单宝来  86981831  shanbl@upc.edu.cn

  

附件:关于提名2021年度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奖候选人的通知.pdf

  

  

                                                                科技处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