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有关项目负责人: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方式
请尽早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获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以下简称计划书)并按要求填写。对于有修改意见的项目,请按修改意见及时调整计划书相关内容;如对修改意见有异议,须在电子版计划书报送截止日期前向相关科学处提出。
二、填报要求
基金委邮箱(report@pro.nsfc.gov.cn)给项目负责人发送了主题为“填写项目计划书”的邮件,请务必认真阅读,按邮件要求及《资助项目计划书》中填报说明填写。
注意事项:
(一)经费预算部分注意事项
(1)各科目经费不应超过申请书预算。
(2)如存在单价≥10万元的设备费,须在预算说明中进行必要说明。
(3)如存在合作研究外拨资金,须在预算说明中进行必要说明。
(二)如项目有合作单位,且有合作研究外拨资金的,项目负责人应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合作研究协议书(参考模板)),双方签章后,与《计划书》一并交各单位科研秘书。
三、报送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20年10月7日前,项目负责人通过ISIS系统提交《计划书》电子版,待院部、科技处和基金委依次审核。审核不通过的项目将予以退回修改,请项目负责人关注审核反馈意见。
2、通过基金委审核的,项目负责人请打印纸质版计划书(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并将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订在计划书之后,2020年10月22日前报送至各单位科研秘书处。电子版和纸质版计划书内容应一致。
3、2020年10月24日前,各单位科研秘书纸质版计划书(其中包含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统一报送至科技处。
4、科研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签章及依托单位公章由科技处统一加盖。
请注意:如不按要求填写《计划书》、不按期提交电子文档、不及时上交纸质文档导致资助项目被撤消,后果自行负责。
如有问题,请咨询各单位科研秘书或科技处。
院部 | 电话 |
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 | 86983073 |
石油工程学院 | 86981701 |
化学工程学院 | 86981711 |
机电工程学院 | 86983310 |
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 | 86981826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86983670 |
新能源学院 | 86983813 |
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 | 86983826 |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 86981335 |
计算机学院 | 86981339 |
经济管理学院 | 86983290 |
理学院 | 86983209 |
科技处联系电话:0532-86981837
科技处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