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金计划书】关于填报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的通知

发布者:张勇发布时间:2020-09-21浏览次数:1423

各单位、有关项目负责人: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方式

请尽早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获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以下简称计划书)并按要求填写。对于有修改意见的项目,请按修改意见及时调整计划书相关内容;如对修改意见有异议,须在电子版计划书报送截止日期前向相关科学处提出。

二、填报要求

基金委邮箱(report@pro.nsfc.gov.cn)给项目负责人发送了主题为“填写项目计划书”的邮件,请务必认真阅读,按邮件要求及资助项目计划书》中填报说明填写。

注意事项:

(一)经费预算部分注意事项

(1)各科目经费不应超过申请书预算。

(2)如存在单价≥10万元的设备费,须在预算说明中进行必要说明

(3)如存在合作研究外拨资金,须在预算说明中进行必要说明。

(二)如项目有合作单位,且有合作研究外拨资金的,项目负责人应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合作研究协议书(参考模板)),双方签章后,与《计划书》一并交各单位科研秘书。

三、报送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20107日前,项目负责人通过ISIS系统提交《计划书》电子版,待院部、科技处和基金委依次审核。审核不通过的项目将予以退回修改,请项目负责人关注审核反馈意见。

2、通过基金委审核的,项目负责人请打印纸质版计划书(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并将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订在计划书之后,2020年10月22日前报送至各单位科研秘书处。电子版和纸质版计划书内容应一致。

3、2020年10月24日前,各单位科研秘书纸质版计划书(其中包含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统一报送至科技处。

4、科研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签章及依托单位公章由科技处统一加盖。


请注意:如不按要求填写《计划书》、不按期提交电子文档、不及时上交纸质文档导致资助项目被撤消,后果自行负责。


如有问题,请咨询各单位科研秘书或科技处。

院部

电话

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

86983073

石油工程学院

86981701

化学工程学院

8698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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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98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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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981826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86983670

新能源学院

86983813

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

86983826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86981335

计算机学院

8698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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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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