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符合2021年度教育部社科一般项目
申报条件人员的通知
各院部:
为统筹优化高级别项目申报,切实提高申报质量,请各院部根据申报条件和统计范围,统计本单位符合2021年度教育部社科一般项目申报条件人员,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统计范围:凡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
1.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3.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暂按198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统计);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6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连续两年(指2019、2020年度)申请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1年度申报资格。
(5)与同年度国家社科年度项目冲突,只能选择其一申报。
二、教育部一般项目与其他高级别项目能否同时申报问题说明:与以下高级别项目不相冲突。
1.与国家社科重大攻关项目不冲突;
2.与国家社科后期资助项目不冲突;
3.与国家社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不冲突;
4.与国家社科冷门“绝学”和国别史研究专项不冲突;
5.与国家社科高校思政课专项不冲突(通知明确说明选题不能相近);
6.与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不冲突;
7.与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不冲突(通知明确说明选题不能相近);
8.与国家自然基金不冲突。
三、具体要求
1.请参照以上申报条件,对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在研清单》、《教育部项目在研清单》、《国家自然基金项目在研清单》、《2019和2020年度连续两年申报2021年暂停申报清单》(见附件1—4),填写《符合2021年度教育部社科一般项目申报条件人员统计表》(见附件5)。将电子版和纸质版(院部签字盖章)于8月27日前报送科技处文科办。
2.只统计正式在编科研教师,行政人员和教辅人员不在本次统计范围之内。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伟,电话:86983266,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
附件: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在研清单》
2.《教育部项目在研清单》
3.《国家自然基金项目在研清单》
4.《2019、2020年度连续两年申报2021年暂停申报清单》
5.《符合2021年度教育部社科一般项目申报条件人员统计表》
文科建设办公室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