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欧洲核子研究中心(CERN)目前是世界上最大的粒子物理研究中心,CERN建造的大型强子对撞机(LHC)是现今世界上能量最高的研究高能物理前沿科学问题大型科学装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CERN签署的合作谅解备忘录,NSFC将支持中国科学家参与CMS、ATLAS、LHCb和ALICE国际合作实验开展粒子物理研究工作,为我国科学家参与大型国际合作积累宝贵经验,也为国际高能物理前沿研究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项目说明
本着广泛征集、择优支持的项目遴选原则,2020年度NSFC将就粒子物理研究及CMS探测器升级两方面进行项目征集与资助。
领域一:利用CMS、ATLAS、LHCb和ALICE开展国际合作,进行粒子物理实验研究,申请代码为A0502,项目资助年限为5年。2020年批准立项的项目执行期为2021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拟资助项数为不超过7项,计划每项资助经费500-1000万元人民币(直接费用),包括合作研究经费和合作交流经费等。
领域二:CMS探测器升级研发,申请代码为A0505,项目资助年限为4年。2020年批准立项的项目执行期为2021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拟资助1项,经费不超过1000万元(直接费用),包括探测器研发经费和合作交流经费等。
二、申请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NSFC与CERN 合作谅解备忘录相关要求,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应为CMS、ATLAS、LHCb、ALICE国际合作组正式成员。
(二)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是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
(三)双方科学家之间应当具有一定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充分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四)更多关于申请资格的说明请见《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三)作为项目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本项目,计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参与申请或者参与承担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除外)。
(四)《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报要求
为使申报工作顺利进行,请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是: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CERN(国际组织)”,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基金项目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中文申请书填写界面。
(二)中方申请人须填写英文申请书(见附件),填写完毕上传添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不予受理,如有疑问,请与我们联系。申请人在线填写申请书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可联系ISIS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62317474
五、学校项目受理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提前联系科技处,更多项目信息详见《项目指南》。
电话0532-86981837,邮箱zhy0536@upc.edu.cn
学校受理日期截止到2020年9月13日。
科技处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