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以下简称“基金委”)将于2021年初启动对2017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收回工作。此次收回范围是2017年度结题项目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仍未使用的结余资金。具体收款流程和要求另行通知。
请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加快结余资金执行进度,提高结余资金使用效益,届时仍有结余的,将按基金委要求全额退回基金委。
注意事项: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剩余经费认定均以实际支出为准,各类暂付款、预借款不为实际支出,需全额退回;
2、每年12月中下旬为学校年度财务决算工作时间,期间暂停报账,请合理安排经费报账时间,务必于暂停报账前完成报销手续。
不明事宜请联系科技处科研管理科,联系电话:86981837
附件:2017年度结题项目仍有结余经费项目清单(已分院部分发清单)
科技处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