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瑞典科研与教育国际合作基金会(STINT)的双边工作计划,方将在2020年共同资助中国与瑞典科研人员在科学研究基础上开展的合作交流(含小型双边研讨会)项目。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
无领域限制。
(二)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40万元/项(本项目无间接费用),瑞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60万瑞典克朗/项。中方经费填写仅限经费预算表格中的第9项“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栏。
(三)资助内容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中国研究人员赴瑞典的国际旅费和在瑞典访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以及中瑞小型双边研讨会费用;瑞典科研与教育国际合作基金会资助瑞典研究人员来华的国际旅费和在华访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以及中瑞小型双边研讨会费用。
(四)项目执行期
3年(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
二、申请资格
(一)中方申请人须是2021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在研项目的主要参与者作为中方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并经在研项目负责人同意),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
(二)中瑞双方申请人须分别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和瑞典科研与教育国际合作基金会(STINT)递交项目申请,单方提交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瑞方申请指南详见:
https://www.stint.se/en/program/joint-china-sweden-mobility/。
(三)更多关于申请资格的说明,请见《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规定
(一)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2项”规定的限制。
(二)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NSFC-STINT(中瑞)合作交流项目,合计限1项。
(三)更多关于限项规定的说明,请见《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四、申报要求
(一)在线填报路径
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具体步骤如下:
1. 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2. 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
3. 点击“合作交流(组织间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STINT(中瑞)”,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批准号(作为负责人承担的3年期及以上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二)在线提交附件材料
除在线填写并提交中文申请书外,中方申请人须将下列材料上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
1. 英文申请书。双方申请人须共同完成英文申请书(撰写说明见附件1),并作为附件在ISIS系统中提交。
2. 瑞方申请人及参与人的简历。
3. 合作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2)。中瑞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内容、交流计划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交流协议。
(三)申请书填写说明
中瑞双方申请书中的项目名称、双方依托单位和双方项目负责人(默认为“中方人信息”栏目和“境外合作人员”栏目的第一人)应严格一致。
基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瑞典科研与教育国际合作基金会对优秀青年人才交流与合作的重视,本项目鼓励双方申请人通过项目加强优秀青年研究人员的培养,并建立新的科研合作关系。申请书正文中应突出优秀青年研究人员(含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在中瑞合作交流及研讨会中的参与,并说明本项目将如何推动建立新的合作关系或创立全新的合作研究内容。
在“项目执行计划”栏目,应按照交流年度,详细列出出访及来访人员姓名、出访及来访日期和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内容,以及双边研讨会的日程安排和拟参加研讨会的人员信息。
在“预算说明书”栏目,应按照“项目执行计划”的内容,按交流年度为出访人员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以及中瑞小型双边研讨会制定详细预算。
(四)报送材料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本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依托单位完成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的逐项确认后,应于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上传本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的电子扫描件(请在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中下载模板,打印填写后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依托单位加盖公章),无需提供纸质材料。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将不予受理。如有疑问,请致电项目联系人。
五、结果公布
2020年年底将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门户网站国际合作栏目中公布审批结果。
六、项目受理
更多有关项目说明,请查看《项目指南》。请有意向的老师,提前与科技处科研管理科取得联系。联系电话86981837。
学校受理时间截止到2020年8月30日
科技处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