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有关项目负责人:
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以下简称“自主创新项目”)经费执行率是主管部门核算各高校科研业务费资助额度的重要依据。为保证自主创新项目经费的执行进度,综合考虑疫情影响带来的经费执行压力和科研业务费按序时进度执行的考核要求,现将自主创新项目经费执行进度安排通知如下:
1、执行进度总体要求
时间节点 | 经费执行率要求 | |
5月前拨付经费 | 5月后拨付经费 | |
6月30日 | 30% | 15% |
9月30日 | 60% | |
11月30日 | 100% |
2、请各院部科研秘书务必通知到每一位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尽快支出项目经费。各学院高度重自主创新项目日常管理工作,各项目负责人务必严格按照进度要求及时、合规执行项目经费。
科技处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