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发布者:单宝来发布时间:2020-05-19浏览次数:916

各院部、有关科研单位:

为做好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分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共三个奖种。

二、申报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71231日前公开发表,提名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712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2. 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3.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参加评审。

 4. 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和已通过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形式审查但未获奖项目相关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0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5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和已通过形式审查但未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0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三、申报程序

1.从6月1日开始使用学校发放的“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https://jybkjgl.moe.edu.cn/kjpj进行申报工作。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17:00。

2.按照《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提名工作手册》(见附件1)中各奖种提名书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发明或者技术创新内容。

四、申报材料要求

1.报送书面提名书3套(含1套原件,提名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提名书电子版;

2.提名项目提交的电子版提名书和书面提名书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其内容及页数,应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要求提供,对于超页数提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3. 如有回避要求,还需填写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见附件2)。

五、提名时间安排

1.各院部科研秘书请于5月31日前将本单位提名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发送至shanbl@upc.edu.cn,科技处将组织申报项目负责人进行申报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6月10日前报送提名书初稿一份(格式见提名工作手册,含附件,初稿材料可以不用签字和盖章)。

3.6月19日前,各参与报奖完成单位按要求完成公示,要求不少于5个工作日。

4.6月23日前完成网络上传。

5.6月27日前报送书面提名材料。

六、其它事项

1.书面提名材料只用作存档之用,无需进行添加封皮、彩色打印等处理。

2.请申报人严格按照提名时间安排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3.如有其它有关事宜,请向成果管理科咨询。

4. 联系方式:单宝来   86981831   shanbl@upc.edu.cn

 

附件:1.提名工作手册.docx

     2.回避专家申请表.doc

     3.提名项目汇总表.docx

     4.应用证明.docx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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