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部: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捷克科学院(CAS)的科技合作谅解备忘录,双方共同资助中国与捷克科研人员之间的合作交流项目。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
1. 数学和物理科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A下属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2. 化学科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B下属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3. 生命科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C下属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4. 地球科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D下属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二)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10万元/项。
(三)资助内容
自然科学基金委资助中方研究人员访捷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和在捷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交通费和在华举办的小型研讨会的会议费。CAS资助捷方研究人员访华的国际旅费、在华期间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和在捷举办的小型研讨会的会议费。
(四)项目执行期
项目执行期为2年(从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申请资格
(一)中方申请人须是2021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在研项目的主要参与者作为中方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并经在研项目负责人同意),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
(二)捷方合作者应符合CAS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中捷双方申请人需分别向NSFC和CAS递交项目申请,对于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四)更多关于申请资格的说明,请见《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规定
(一)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2项”规定的限制。
(二)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NSFC-CAS(中捷)合作交流项目,合计限1项。
(三)更多关于限项规定的说明,请见《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四、申报要求
(一)在线填报申请书路径
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具体步骤是: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合作交流(组织间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CAS(中捷)”,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二)在线提交附件材料
除在线填写提交中文申请书,中方申请人须在ISIS系统中提交附件材料,包括:
1. 捷方申请人和来访人员的个人简历;
2. 合作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中捷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内容、交流计划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交流协议。
(三)申请书填写说明
中捷双方申请书中的项目名称(英文)、双方依托单位(中英文)和双方项目负责人(默认为“中方人信息”栏目和“境外合作人员”栏目的第一人)应严格一致。
在“项目执行计划”栏目,应按照交流年度,详细列出出访及来访人员姓名、出访及来访日期和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内容。出访人员必须是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
项目资金预算表仅限填写序号第9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本项目无间接费用。在“预算说明书”栏目,应按照“项目执行计划”的内容,按交流年度为出访人员的国际旅费、在捷克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和小型双边研讨会会议费制定详细预算。
(四)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注: 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将不予受理。如有疑问,请致电项目联系人。
五、结果公布
2020年12月将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门户网站国际合作栏目中公布审批结果。
六、材料受理
更多关于项目申请的说明,请见《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捷克科学院合作交流项目指南》,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提前联系科技处,并按照指南要求尽快撰写申请材料。
我校受理截止日期:2020年5月21日。
联系电话:86981837
Email:tsc1980@upc.edu.cn
附件:合作协议模板.docx
科技处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