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山东省第三十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者:顾明华发布时间:2020-01-09浏览次数:188

各有关单位及研究人员:

山东省第三十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参评成果为20181月至12月期间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符合《评选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成果。(20141月至201712月期间未参加过评奖的成果也可申报参评。上推至十一届三中全会,没有获得过省部级奖励但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产生重大影响并被一类出版社出版的著作和CSSCI来源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核心级别以上期刊、SCISSCIAHCICSSCI来源集刊、《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报》等报刊引用200次以上的成果也可以申报参评。)

每位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与他人合作不是首位作者的除外),每项成果只能申报一次,不准多渠道重复申报。各授权推荐单位组织推荐上来已参加过省评选会议但落选的成果一概不准再次申报(网上审核通过但未被推荐到省评奖办的成果仍可以继续申报)。重复申报参评,一经查实,取消该申报者五年申报资格。

二、申报办法

本次评选采取网上申报审核、成果发布、重复率检测、各授权单位组织推荐、书面材料报送、书面材料审核、客观赋分、专家接龙打分、专家会议评选、省评委会审定、公示、公布、表彰奖励的办法进行。申报基本流程如下:

网上填报成果信息

在规定时间内(202021日上午9时至221日下午5时),申报者在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系统进行用户注册,审核通过后填报成果内容和《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以下简称《评选表》)。填报内容:一是作者基本情况;二是成果基本情况;三是成果原件电子版;四是通过数据库检索的转载、引用、书评、文评、消息、简介、采用、领导批示等反响材料电子版;五是以少数民族语言公开出版的著作,应附有主要章节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翻译;以外文公开出版的著作,应附有主要章节的中文翻译;六是以少数民族语言公开发表的论文,应附有全文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翻译;以外文公开发表的论文,应附有全文的中文翻译。

“申报渠道”一栏,我校申报者一律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推荐。

学科门类分经济学、管理学、哲学社会学、政治学、法学、文学语言学、文化学、教育学、历史学、智库研究成果、应用与普及11个学科组。填报不准确者,省评奖办有权进行调整。

网上审核

省评奖办在规定时间内对网上申报成果进行技术审核,通过审核后,将在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或短信通知申报者。

3.成果发布

申报成果经审核通过后,自动在申报平台展示,接受社会监督。申报者可以随时补充或更新有关信息,必须确保信息属实,一经查出弄虚作假情况,取消本成果申报资格,取消申报者五年参评资格。

4.成果查新和著作验证

审核通过后的成果,著作类成果须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http://www.sapprft.gov.cn/utils/cip_capub.shtmlCIP核字号验证,验证得到的网页打印出来,报送书面材料时一并上报。在国外电子期刊发表论文、作者只有电子版没有纸质原件的,申报者在提供电子版原文打印件的同时,需提供文章的DOI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号码,并登录DOI验证网站(http://www.doi.org/)将输入DOI地址后查询得到的网页打印出来,报送书面材料时一并上报。所有外文类成果须通过具有检索资质的机构进行检索,并提供检索证明,以确定原发刊和所有反响期刊的SCISSCI分区。

5.重复率检测

文章重复率不得超过15%,著作和课题项目重复率不得超过25%,超过规定比例的成果不得申报。如果申报成果在申报通知下发之前已在涵盖下列要求的数据库范围进行过检测,只需将之前的结果交上即可。如果申报成果未进行过检测,则需联系山东大学图书馆通过清华同方中国知网检测系统进行重复率检测(具体方式方法见附件3[检测范围必须涵盖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中国专利全文数据库、互联网资源、英文数据库(涵盖期刊、博硕、会议的英文数据以及德国Springer、英国Taylor&Francis 期刊数据库等)、港澳台学术文献库、优先出版文献库、互联网文档资源、图书资源、CNKI大成编客-原创作品库、学术论文联合比对库、个人比对库等数据库,如果数据库涵盖不全,则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视为不合格]

6.书面材料报送
  通过审核的成果,申报者下载由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的《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备好成果原件、参评成果反响情况等相关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向科技处文科办报送。

三、组织推荐和材料报送
1、指标分配
  省评奖办将根据各授权推荐单位近三年获奖平均数、当年成果申报数、年总奖项数两倍左右的原则,分配推荐指标数额。因此,请各文科学院广泛组织动员科研人员积极申报,学校要求所有符合申报成果规定时间段内的CSSCI论文、SSCI论文、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论文和科研学术著作、特别是自主创新后期资助项目成果著作,每位成果的第一作者都要优选一项申报时限内个人最好成果,参与省奖申报展示,以保证我校申报展示成果数量。学校将按照所掌握的成果发表出版情况,考察有关人员申报展示情况,并以学院为单位,将近三年申报展示数量与推荐参评数量按比例直接挂钩。

2、组织推荐
  学校将组成评选委员会,严格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A类评价标准》、《B类评价标准》、《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专家评选赋分标准》(以下简称《专家赋分标准》)等文件和标准要求,在对申报成果政治方向、学术导向、申报条件等进行严格把关的基础上,按指标做好推荐工作。

3.严把申报成果的意识形态关
  各二级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意识形态问题审核把关,切实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政治首要、质量第一的导向,按照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对每一项申报的成果要组织专业人员力量进行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由相关负责人手写签字,杜绝麻痹大意、不以为然。
  省评选委员会将专设意识形态审查机构,对所有申报成果一一严格审查,经审查有成果存在意识形态问题和模糊不清的政治界限问题,视情节轻重,对该成果的推荐单位给予以下处罚:视问题轻重,削减次年推荐指标五分之一以上;取消该授权推荐单位一至三年的推荐资格;该成果作者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省社科优秀成果奖。
4、报送书面材料
  第一轮,参加学校专家评选推荐会议的,需提交材料如下:

1)《评选表》一式五份。

2)参评成果一式五份,其中必须提交一份原件。

3)申报成果反响情况一式五份,一律用复印件装订成册,封面注明“XX申报成果反响情况”字样。反响情况包括转载、引用、书评、文评、兼评、消息、简介、县(市、区)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党政部门采用(需提供被采用的文件、方案等原件物证,文件、方案起草单位采用证明并标注被采用内容)、省级以上党政领导批示(需提供领导批示复印件)、科普类著作印数(以版权页标明印数为准,多次印刷的需提交各次版权页,或出具《图书印刷委托书》)等。课题类成果反响情况装订时,以下两种用于引证检索的反响材料集中放在前面,以便客观赋分查找:一是以著作形式结项的,其最高等级出版社出版的(或反响最大的)成果的反响材料;二是以论文形式结项的,其最高级别刊物发表的(或反响最大的)论文的反响材料。课题其它反响材料放在后面。

4)申报成果的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复印件一式五份,申报者须在实名首页手写签名。

5)以少数民族语言公开出版的著作,应上报主要章节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翻译;以外文公开出版的著作,应上报主要章节的中文翻译;以少数民族语言公开发表的论文,应上报全文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翻译;以外文公开发表的论文,应上报全文的中文翻译;外文类成果检索证明;国外电子期刊发表的成果DOI号码网上检索页。均为一式五份。

6)课题类成果须加报立项书和结项书原件一份(其中立项书原件在科技处文科办保存的不用提交,只需说明)、复印件一式五份;省社科联结项优秀课题出具优秀证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一式五份。

7)著作类成果须做CIP核字号验证后,提交检索页打印件一份并由申报者手写签名。

8)推荐成果明细表
各二级单位报送成果时,需同时报送推荐成果明细表,并录入每项成果的客观得分。电子版发送至文科办邮箱

9客观赋分表
  每项成果的《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客观分数评价标准及赋分表》,具体到每个小项的分值。

第二轮,学校初评后,推荐参加省奖评比的,需提交材料如下:

1)《评选表》一式三份,其中两份做匿名处理。

匿名是指将成果中所有能透露出作者个人信息的内容进行遮蔽,如果有故意遗漏或遮蔽不严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参评资格。
  (2)提供申报成果一式三份,其中论文、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文稿须提交一份原件和两份匿名复印件;著作需提交一份原件和两份匿名原件。
  (3)申报成果反响情况一式三份,其中两份匿名,一律装订成册,材料顺序与《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内参评成果有关情况所填内容顺序一致。

4)申报成果的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复印件一式三份,其中两份匿名,申报者在实名首页手写签名。

5)以少数民族语言公开出版的著作,应上报主要章节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翻译;以外文公开出版的著作,应上报主要章节的中文翻译;以少数民族语言公开发表的论文,应上报全文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翻译;以外文公开发表的论文,应上报全文的中文翻译;外文类成果检索证明;国外电子期刊发表的成果DOI号码网上检索页。均为一式三份,两份匿名。

6)课题类成果须加报立项书和结项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其中两份匿名);省社科联结项优秀课题出具优秀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其中两份匿名);原件经省评奖办审核后一律退还。

7)著作类成果须做CIP核字号验证后,提交检索页打印件一份并由手写签名。

请注意!推荐到省评奖办的所有书面材料均作为档案材料,不予退还。

四、其它事项

1、评奖实施细则、评选表、重复率检测方法、推荐成果明细表等均可在网上查询、下载。

2、其他未尽事宜请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3、请各文科院部于2020313日前将第一轮纸质材料集体报送至科技处文科办,逾期不再受理。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推荐。获得推荐资格的成果负责人,在得到通知后,请于323日前将第二轮纸质材料报送至科技处文科办,逾期不再受理。

4、申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咨询科技处文科办,以免延误申报。联系人:顾明华;联系电话:86983266;电子邮箱:gmh1973@upc.edu.cn

附件材料:
1.鲁社科奖办字〔2019〕20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pdf
2.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doc

3.关于山东省第三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重复率检测方式方法说明 (1).doc

4、学院推荐成果明细表.xlsx

5.(A)类成果客观分数评价标准及赋分表.doc

6、(B)类成果客观分数评价标准及赋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