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青岛市科技惠民示范引导专项的通知

发布者:郑艳梅发布时间:2019-10-31浏览次数:664

各院部、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2020年科技惠民示范引导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本指南所规定的支持领域和方向,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实施方案科学合理,技术路线成熟,预期目标明确,经费预算合理。

(二)优先支持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项目。参与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和实施项目所需的创新、组织与管理协调能力。

(四)青岛市惠民专项实行限项申报,我校的推荐数量不超过5项。为了更好的整合优势资源申报,各院部的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项。

    二、资金支持方式

(一)农业科技领域支持重点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支持不超过10项,每项支持额度不超过100万元,执行周期3年;一般项目支持不超过10项,每项支持额度不超过50万元,执行周期2年。

(二)人口健康领域支持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大项目支持1项,执行周期1年,支持额度不超过700万元;重点项目支持不超过10项,每项支持额度不超过100万元,执行周期3年;一般项目支持不超过10项,每项支持额度不超过50万元,执行周期2年。

(三)城市发展领域支持重点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支持不超过5项,每项支持额度不超过100万元,执行周期3年;一般项目支持不超过10项,每项支持额度不超过50万元,执行周期2年。

(四)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立项后拨付支持资金的50%,中期评估合格的,拨付剩余资金;一般项目立项后拨付全部支持资金重大项目中期评估时间为立项后6-9个月,重点项目中期评估时间为立项后18-24个月。

三、申报说明

(一)申报渠道

项目申报人进行网上申报,登录青岛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qdstc.qingdao.gov.cn),点击“服务大厅”中的“科技计划管理平台”进入青岛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选择“项目申报(承担)单位”角色登录,查看《项目申报系统用户操作手册》并进行网上申报。申报系统注册成功后,请妥善保存登录名和密码,以便随时进入系统查看项目申报及合同签订、项目管理等情况。

(二)申报材料

在线填写相关表单及附件材料(附件仅用于证明申报书中陈述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材料,供项目评审专家参考),项目主管单位在线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添加意见后提交。相关附件包括:

1.符合申报总体要求的有关项目及申报单位情况的证明文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项目预算表及预算说明;

4.项目绩效目标表;

5.企业单位提供当期财务报表或上年度审计报告,事业单位提供当期经费收支表;

6.项目依托单位及项目申报负责人诚信承诺书;

7.项目依托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8.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材料为电子版,涉及各类证照及证明材料请扫描或拍照原件上传系统。

(三)项目受理时间

1、各院部于2019111日前将推荐项目的基本情况简表发送至邮箱:zhengym@upc.edu.cn,科技处组织评审择优推荐。

2、项目申报人网上提交时间为20191031日至11817时,逾期系统关闭。

四、其他事宜

如有其他事宜,请与科研管理科联系。

联系电话:86981837

电子信箱:zhengym@upc.edu.cn

 

 

附件:

1、    申报方向指南.docx

2、  项目基本情况简表.docx

 

                                        科技处

                                    2019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