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有关科研单位:
为做好2019年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对成果完成人的要求。
1.成果第一完成人应为驻鲁高校的教师或科研人员。
2.成果完成人应是对推荐成果做出实质性贡献的人员,完成单位应是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按贡献大小排序。
3.两个以上(含两个)单位合作完成的成果,由第一完成单位推荐,第一完成单位须为驻鲁高校。
4.由中外学者合作完成的成果,中国学者应为主要作者,且不存在知识产权权属争议,并由国外学术机构或人员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5.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以第一完成人申报一项成果。
(二)对推荐成果的要求。
1.推荐成果须符合《山东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定的推荐条件。
2.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成果应公开发表(出版)二年以上(即2017年10月1日以前公开发表);技术研发、技术发明、技术推广成果要求项目整体技术已正式应用二年以上(以截止日期2019年9月30日计算)。
3.成果署名单位与推荐单位不一致的,应由原署名单位出具知识产权转授证明。
4.科学技术类外文成果名称须译为中文。
5.教学研究成果,书评,教材类、宣传类、生活类、科普类、艺术作品类、文学创作类、资料汇编(含文集)类、综述类、《手册》与《指南》工具书类等文章和出版物不得推荐。
6.没有《山东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不得推荐的情形。
7.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山东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山东海洋强省建设行动方案》,鼓励高校择优推荐在服务我省“八大战略布局”方面取得的研究成果。
二、推荐程序
(一)高校初评。学校要根据推荐条件及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校内初评,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严格按推荐限额报送。
(二)网上推荐。本次评奖通过“山东省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平台”中“成果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作平台”,网址:http://221.214.56.13:8089/)推荐。在申报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进行咨询,技术交流QQ群号:937251981。
(三)网上审核。学校对所推荐的成果进行网上审核,审核合格的项目方能上报。
三、材料报送要求
第一轮报送材料请务必按照要求及时提供,参加学校初评推荐评审。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请各院部同时报送《2019年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电子版1份。
报送材料主要包括:《山东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推荐书(A表)》(见附件1)5份及附件材料5份。附件材料包括:①代表性论文专著(著作原件,论文复印件);②他人引用代表性论文、专著;③检索报告(项目代表性论文专著的他人引用、JCR期刊分区检索报告结论,自引不得列入;原件1份);④知识产权证明(发明专利证书及其权利要求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的复印件等);⑤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批准文件(推荐项目的鉴定意见、验收报告,权威部门的检测报告和证明,国家对相关行业有审批要求的批准文件等证明);⑥主要应用证明及效益证明(项目整体技术应用单位提供的证明,只提供重要的、有代表性的应用证明及效益证明,由法人单位盖章出具;原件1份);⑦知情同意报奖证明(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不是项目完成人的,须提供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出具的同意使用该论文参评的知情同意函);⑧其他证明。
第二轮报送材料:
经过学校初评之后,被推荐成果申报人请进行网上申报,学校审核后,再打印上报正式材料,步骤如下:
(一)网上申报
科技处届时将会向通过初评的老师分配登陆用户名和密码。请严格注意平台开放时间为2019年10月18日至11月3日,为了给科技处预留出网上审核和在线打印时间,同时避免申报后期网络拥堵严重,请我校推荐人员务必在10月31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二)纸质材料
1.经科技处网上审核后,通过工作平台在线打印以下材料:
《山东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推荐书(A表)》及附件材料1份、《山东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推荐书(B表)》及匿名附件材料5份。附件材料同第一轮报送材料。
2.推荐书用A4纸双面打印,连同附件材料一起左侧装订成册(不要另加封面,不要硬化装订)。B表及附件材料中不得出现个人及单位信息。
3.第二轮纸质材料请务必于11月1日下午4:00之前报送至科技处成果管理科(行政办公楼1302房间),逾期不予受理,如影响材料报送后果自负。
4.评奖结束后,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单宝来
联系电话:86981831
邮箱:shanbl@upc.edu.cn
附件1:2019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推荐书(A表).docx
附件2:2019年山东省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汇总表.xls
科技处
2019年10月16日